原文出處 北方论丛
原刊期號 197901
原刊頁號 42-70
複印期刊 197902
文章日期 1975年3月15日初稿,1978年10月杪据同年六月第六次改稿自行摘要完毕。
年份 1979
这是拙著《红学评议》(暂名)“外篇”中的第一篇;外篇主要是有关红学考证方面的文字,都数十万言,已将次竣事。“内篇”则是在“外篇”的基础上,分析小说的思想艺术,并准备和新红学家讨论讨论有关这方面的观点;积有资料,尚待着手。由于内、外篇的许多看法,都离不开此文,故先予发表,以便向红学界请教并听取读者意见。但此文自觉过长,析出考证雪芹和石兄生平部分二万多字以后,本文仍达六万字。为免徒灾梨枣,由我自行摘录于下。略去的主要是大量例证以及原稿“内证之四”部分(雪芹将荣府西花园“拆迁”改建为东边的大观园),可是篇幅仍然很长,这只有请读者鉴谅了。因为,如不列举必要的例证,在红学界已有定论的情况下,要提出我的奇特看法是有困难的、难以服人的。“余岂好辩哉!余不得已也。”
又,引文除注明者外,均据戚本校庚辰本,戚本异文于字句下加线,庚本异文则列于( )中。〔 〕号中系笔者校改的文字。凡文中提“脂批”处,系泛指八十回本的批语;“脂(砚)斋批”则指他个人的批语。
一、问题的提出
“《红楼梦》的作者是谁?”----“这个标题似乎可笑,何用再说。”请恕我引用俞平伯先生在影印甲戍本《后记·可以确定著作者为曹雪芹》中的话。因为“从考证方面来看,并不是这样”,《红楼梦》的作者问题是“不断地总有人提起的问题”。
不过,把“作者”(“一手创纂”或“创始意义”的作者)确定为曹雪芹,有一系列问题不太好解释。随手举几个小例子----庚辰本第十三回回末朱眉批云:
读五件事未完,余不禁失声大哭!三十年前作书人在何处耶?!
至少可以举出五条理由证明这是畸笏乾隆壬午(1762)所批*。 雪芹卒年说法不一,但事情很凑巧,无论如何不会早于壬午除夕。壬午雪芹明明还活着,畸笏怎么会大哭“三十年前作书人在何处耶”呢?由壬午上溯三十年为雍正壬子(1732);按雪芹生于乙未(1715)说,壬子他才十七岁,十七岁前就开始创作这部自称是写他“半生潦倒之罪”的小说,说不过去吧?若按雪芹生于甲辰(1724)说,壬子这年他才八岁;八岁孩提自叹“风尘碌碌,一事无成”,“撰此《石头记》一书也”,岂非神话!不妨再看一条脂批:
以自古未闻之奇语,故写成自古未有之奇文,此是一部书中大调侃寓意处。盖作者实因鶺鸰之悲,棠棣之威〔戚〕,故撰此闺阁庭帏之传。(甲戍本第二回第十一页反面朱眉批宝玉挨打后乱叫姐姐妹妹就可解痛)
《诗经》“鶺鸰在原”、“棠棣之花”从来就是“兄弟”的代名词。脂砚斋在这条极为重要的批语中明说作者是因怀着对兄弟的悲痛而写书的;若作者即雪芹,请问如何解释历史呢?雪芹只有一个早死的弟弟棠村,和本书的题材、故事本身扯不上关系。在没有一丝半点证据情况下,红学家们给雪芹找到了一个爸爸名曰曹頫;这个在康熙五十七年(1718)还被皇帝说成是“无知小孩”的曹頫,竟能在1724年生出一个名叫曹雪芹的儿子,其事已属可骇;若据脂斋上述批语,则曹頫还该有个比雪芹年龄大得多的长子才是。否则,你让雪芹从何生发出什么鶺鸰之悲呀!可是,不论把曹頫年事如何估计,他实不可能再给雪芹生出一个哥哥来的。----可见脂斋此处所说的“作者”该是另有所指,不会是“曹頫之子”雪芹吧?如果这么明显的批语还不足以作为证据的话,恭请红学家再读戚本第二十三回的总评:
诗童才女,添大观园之颜色;埋花听曲,写灵慧之幽闲。妒妇主谋,愚夫听命。恶仆殷勤,淫词胎邪。开《楞严》之密语,阐法界之真宗。以撞心之言与石头讲道,悲夫!
此批显出于戚本脂批中时时出现的那位和尚或居士之笔,观点可哂。但有足重视处:如果小说确是雪芹一手创作而成,难道他自己竟会写下“撞心之言”与他自己----“石头”讲道?!像上举脂批,如果不是《风月宝鉴》旧稿*作者另有其人,那是非常难以解释的。
曹雪芹是这部小说的改作者,首先,这是有前人记载可徵的。去雪芹生平未远,很可能和曹家有点亲戚关系的裕瑞就说过:
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不知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借以抒其寄托。以是书所传述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将此部改至五次,愈出愈奇。……闻其所谓宝玉者,尚系指其叔辈某人,非自己写照也。(《枣窗随笔》)
另外,程伟元也说过此书“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惟书内记曹雪芹先生删改数过”;旧红学家王梦阮等对此也有过推测。我以为这类传闻和推测,是不妨和上引脂批并观的。
雪芹是小说的改作者,这在由脂抖?特地为之保留下来的雪芹弟弟棠村写的《风月宝鉴》旧序中,其实是说得很清楚的:
……(空空道人)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庚本多“录”,误〕,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此句据甲戍本增补〕,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云:“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将棠村这段旧序联系卷前《楔子》来看,小说的写作过程原来明分两个阶段:先是那个被称为“石兄”、自称为“石头”的作者业已“编集在此”的一部“自叙”性质的小说,由后来易名为“情僧”的空空道人抄录回来问世传奇,他“改《石头记》为《情僧录》”;同时又被人题以《红楼梦》《风月宝鉴》等等不同书名。到了第二阶段才是曹雪芹在石兄旧稿基础上“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改写成为《金陵十二钗》,即今天我们所说的《红楼梦》。
既有可资怀疑的许多脂批,又有棠村旧序为证,还有裕瑞诸人的记载,《红楼梦》的作者问题本来是相当清楚的;或者说这至少是个可以深入研讨的问题吧?可是红学家们却偏偏把这部内容上明明存在矛盾而未及统一的小说断为曹雪芹一手创造而成,并由此引起一系列争论不清纠缠不已的问题,这是什么缘故呢?
原因盖在于胡适。必须指出:认为《红楼梦》是曹雪芹一手创作的祖师爷,就是“新红学”的祖师爷胡适。胡适第一篇有关这部小说的论文《红楼梦考证》就是“先从‘著者’一个问题下手”的。(重点引者所加,下同。)他在引用上述棠村旧序后说:“大概‘石头’与空空道人等名目都是曹雪芹假托的缘起”。接着,他把小说中的贾府世系和历史上的曹家世系加以排列类比,得出了贾政=曹、宝玉(石头)=曹雪芹的结论,因而断言《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然主义”的“自叙”。尽管红学家们是那么真诚地批判胡适,可是,请问一下:把雪芹断为曹或曹頫之子,又由此而去考证雪芹的家史、生卒年,甚至还企图“考出”乾隆皇帝必然纳过一个什么“曹佳氏”为妃……,这些几十百万言的考证和争论文字,究竟有没有跳出胡适的曹雪芹“自然主义”“自叙”说圈套呢?可以这么说:连篇累牍的考证雪芹生平、家史的文字,几乎都是以小说乃曹雪芹的“自叙”说(或带“自叙”性质)为基础的。而“自叙”说的大前题则是“石头”等等名目“大概”“都是曹雪芹假托的缘起”。----然而,如果“石头”“大概”----甚或可以肯定并不是曹雪芹自己“假托的缘起”呢?
石兄(石头)非雪芹,非雪芹的“假托”,非雪芹之“故布疑阵”,而实另有其人。胡适的说法,不过是“胡(适)说”。谓余不信,请看证据。
二、脂批明示“石头”不是曹雪芹
“石头”不是曹雪芹。首先,这可以从朱墨灿然的一系列脂批中得到有力证明。此处仅举三例:第五回警幻向宝玉介绍曲子时,“若非个中人”句下戚本小双批云----甲戌本作朱旁批,()中为异文:
极妙(三字要紧)!不知谁是个中人?(多:宝玉即个中人乎?)然则石头亦个中人乎?作者(多:“亦系个中人乎?”无下面的“与”字)与观者亦个中人乎?
又曲子首句“开辟鸿蒙,谁为情种”句下戚本小双(甲戍朱旁)批云:
非作者为谁?----余曰:亦非作者,乃石头也。
又第二十回宝玉道:“我也是为的是你的心,难道你就知你的心,不知我的心不成?!”句下,戚、庚两本同有小双批云:
此二语不独观者不解,料作者亦未必解;不但作者未必解,想石头亦未必(不)解。----不过述宝林二人之语耳!----石头既未必解,宝林此刻更自己亦不解。----皆随口说出耳!----若观者必欲要解,须自揣是宝、林之流,则不必求解矣。万不可将此二句不解,错认宝林及石头、作者等人。(“----”中的话当为批旁之批)
请注意一下重点。这三条(不止三条)脂批的批者思想(或观念)上,“石头”与“作者”明明是两个人。否则,决不可能如此接连不断地写下这类批语的。石头是石头,不是作者;正如作者是作者,不是观者一样。在批者心目中,石头、作者、观者是三个并列的不同概念。如果应用胡适“石头=作者=曹雪芹”的公式,则上引批语恐将成为永远读不懂的天书了。
《风月宝鉴》旧稿作者石兄非曹雪芹自己,这也可以从甲戌本脂批中正面提到雪芹处看出来。我们知道:第一回“惯养娇生笑你痴”一绝是整部小说中出现的第一首诗;可是脂砚斋并不在这首诗附近,而是到此诗以后的八百字处、雨村中秋诗“未卜三生愿”这首五律旁才下批云:
这是第一首诗。后文香奁、闺情皆不落空。余谓雪芹撰此书中〔当漏:诗词〕亦为传诗之意。
我们知道:下面这首偈诗是整部小说中最先出现的、第一首标出作书“本旨”的韵文:
无材可去补苍天,(甲戍句下朱批:书之本旨。)枉入红尘如许年。(甲戍句旁朱批:惭愧之言,呜咽如闻。)
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
可是又很奇怪:脂砚斋不在此诗附近,而是在它以后九百字处“满纸荒唐言”诗下才批注云:
此是第一首标题诗。
脂斋为什么要这样批?联系上引有关脂批来看,问题至为清楚:盖“无材可以补苍天”、“惯养娇生笑你痴”者,石兄旧稿《风月宝鉴》中的诗也;“未卜三生愿”、“满纸荒唐言”,这才是雪芹新稿中的“第一首(标题)诗”。脂斋不将“第一首”云云批注于前而批注于后,这说明何者为石兄旧作,何者为雪芹新作,他心里有数。
这部小说原是石兄所“记”并已“编集在此”,由雪芹“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改作成书的。细读脂批,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为进一步说明问题,这里有必要举出俞平伯先生在影印甲戍本《后记·可以确定著作者为曹雪芹》最后一段话:
此外,甲戌本脂批也帮助我们来确定一事。他说:
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后(似当作“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后文如此处者不少。 这正是用画家烟云@③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弊(蔽)了去,方是巨眼。(八页下,眉批)
此批为甲戍本所独有,意义甚明,不待申说。“画家烟云@③糊”,即上文所谓“疑阵”也。
雪芹当时关于写《红楼梦》每每闪烁其词,不肯直说,但在这里又被脂砚斋给指明了。实事求是细审一下原批,俞先生所引还是“有待申说”的。批语中由我加重点的“后文如此处者不少”一语,它的意思很清楚:即像《楔子》这样,由雪芹自撰的文字后面还有不少----因此,不能说雪芹对小说只是作了“披阅增删”(即在旧稿基础上做了些修修改改,纂成目录,分出章回)的简单工作。如果书前所列的“作者群”全是雪芹自布的“疑阵”,小说是由雪芹一手创作而成,那么,脂斋在这里就毋须说什么“然则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他还要特地点明“后文如此处者不少”,就变成完全多余的废话了。这条批语确是意义甚明的;不过,略加申说,不但无法成为“可以确定著作者为曹雪芹”的证据,而是相反地恰恰成为雪芹在他人旧稿基础上重新改写成书的有力证明一?“后文如此处者不少”云云,那是说后面还有不少章节是雪芹自撰;但是其它部分则是根据他人旧稿增删改写的。
胡适说“石头”等等名目“大概”是曹雪芹的“假托”;在批判胡适后的八年,俞平伯先生又在说“石头”等等是雪芹“故布的疑阵”,说法何其相似乃尔!然而令人奇怪的倒不是俞先生,而是那些既拿不出理论又拿不出什么材料大骂胡适、痛批俞平伯先生的红学家们。他们为了和胡适划清界限,甚至别出心裁硬要把甲戍本称之为什么“脂残本”之类;(明明缺了两回的庚辰本难道不是“脂残本”?)他们比一般读者和研究者更早、更多地看到许多重要的版本,可是在其比“汉儒说经”还要汗牛充栋的大著中,曾经一提上述这类有关《红楼梦》作者问题的重要脂批么?从来没有!这种视若无睹,见而不问的情况不是有些过份令人惊奇么!不过,说穿了,这也无足为异。因为,如若一提上述这类有关“石头”不是“作者(雪芹)”的脂批,那就无异釜底抽薪,把胡适的那个“大概”估计从根本上全部推翻了。这一来,“石头=宝玉=曹雪芹”这个天经地义的公式,也就随之成为货真价实的“胡说”了!这样,建立在这个公式基础上的全部“上层建筑”,诸如雪芹是曹頫之子、雪芹家于乾隆四五年又再度由盛而衰……之类,也就成为大荒山中无稽崖下的笑谈了。所以,像胡适那样虽然口头上甚为“虚心”,说这不过是“大概”估计而已,可这个“大概”对于“胡(适)说”派红学来说,实在非同小可,它是具有“绝对”的性质,是个“绝对”不容改变的“大概”。若一改变,那么,“胡(适)说”派红学的全部考证研究,“大概”也就全部完蛋了!
三、从一系列内证证明雪芹是在石兄旧稿基础上重新改写成书的
本文先谈旁证、外证,出于行文方便故耳。我不是先从旁证、外证得出结论的;我是从小说本身发现一系列无可置疑的内证,联系脂批以及裕瑞诸人的记载,才敢于冒大不韪对尊敬的红学家们失去我的尊敬的。把脂本仔细看看,不难发现,这部小说从语言文字、故事环境、情节先后以至人物家门、性格直到全书的思想观点,全有未尽统一之处。固然,造成某些方面的矛盾和破绽,原因是异常复杂的。如思想内容上的矛盾,既有石兄旧稿和雪芹新稿未及统一的问题,也有雪芹本人世界观中的矛盾,还有十年修改过程中雪芹思想观点的发展变化,另外还不能不迁就旧本原来的艺术处理,还受到畸笏等人的干扰,等等,这都是有待深入研讨的问题。不过,《红楼梦》中也存在某些显而易见的矛盾,非常清楚地向我们显示:雪芹确是根据他人(石兄)旧稿重新改写成这部伟大小说的。
贫病过早夺去了雪芹的天年,致使这部伟著未能全部完成,这是世界文学史上难以补偿的巨大损失。由于重新改写并没有全部竣事,因而小说中往往留下了一些破绽。这些破绽一方面是瑕不掩瑜的,另方面倒也恰好成为我们研究这部小说作者问题的最好内证。----当然,一谈起“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红学家立刻会三十遍、五十遍地向我们津津乐道诸如十七、十八未分回呀,廿二回末谜语未完呀,“缺中秋诗俟雪芹”呀……。然而,小说“未成”之处仅仅止于此乎?“未成”处是远远地大大地超过这类皮相之谈的。举个小例子吧:第七回秦锺初次出场,小说明写贾蓉引进来的是一位“小后生家”(按:这是吴语词汇;后生犹青年之意。家是语尾音,无实义。江南人称“小后生家”最小也该是十五岁以上的人了);宝玉和秦锺同年,可是中间至少经历了四年以上(参看周汝昌《红楼梦新证》中的《红楼梦年表》或新版的《红楼纪历》。以下简称《年表》或《纪历》),到了第五十六回回末,这个“小后生”却变成“人小魂不全”、“屋里不可多有镜子”的小孩子了。宝玉不是越长越大,而是越活越小了。这明是雪芹剪裁、挪移他人旧稿残留的痕迹。即此可知雪芹生前对书中主要人物宝玉的年龄也未及统一,则“书未成”之意义岂止六十四、六十七回“此有彼无”之类而已乎!我先举此例是用以说明:如果轻信“书未成”的含意仅仅只有红学家如数家珍谈的那几点明显不过的地方,那是发现不了更多问题的。在红学领域中,自从胡适以来,被那个“大概”所捆住手脚之后,又益以“书未成”之类的肤皮了草解释,这样,本来是清清楚楚的问题,就更加越搅越乱了。
“为了真正弄清楚常常被人故意混淆起来的复杂而困难的问题,事实却正是十分必要的”;“应该设法根据正确的和不容争辩的事实来建立一个可靠的基础,来和一切今天被某些国家所恣意滥用的‘一般的’或‘大致的’论断比拟”;“根据这些理由,我们决定由统计着手”(列宁:《统计学和社会学》。引自《列宁全集》第二十三卷278--280页)。这就是笔者之所以要从小说中去收集大量例证的原因。因为连一些最基本的事实也被红学家混淆了,不先列举出确凿的事实改变红学界的定论,然后再根据不容争辩的事实来进一走分析得出科学的结论,这在目前是十分困难的。然而也正由于此,不得不使我这篇文章显得十分@④肿了。在a、b、c、d被说成d、c、b、a的情况下,不这样做,又有什么法子呢!
内证之一:大量吴语词汇
“《红楼梦》是用纯粹的北京方言写的。”----且从这个最简单不过的问题谈起。从狄平子印戚本加眉批斥“今本”不懂京语“妄改原本”起,直到解放后红学家批评新印本因不懂京语而把它改坏了,以及在指斥程本时对之妄改“原本”京语作为罪状之一,这等等都表明这部小说是用北京话写的这一论断是不成问题的问题。然而,请问一下红学家们:你们的论断可靠么?《红楼梦》的旧本、原本、古本果然如是乎?
被断言是用纯粹北京话写的这部小说中,就运用了数量可观的南京话词汇。除了众所周知的“凤辣子”、“老爹”两词以外,诸如“憨顽”、“花胡哨”、“清爽些(病体稍痊)”、“煨”、“絮聒”、“出月”、“盘缠(日常费用)”、“汗巾子”、“混话”、“便宜(或作便益、便意,方便之意)……就全是南京词汇(可参考《儒林外史》加以对照)。它们在书中有的是偶一,有的则是经常的、大量地反复出现的。例如汗巾子:第28回写琪官“将一条大红汗巾子解了下来”、晚上袭人见宝玉睡觉时“只见腰里一条血点似的大红汗巾子”、“袭人低头一看,只见昨日宝玉系的那条汗巾子系在自己腰里呢”……。这就足以证明吴世昌先生认为“雪芹写《红楼梦》中人物的对话,主要是用北京方言,但他有时也偶尔用些江南方言中的单词只句,以透露故事的素材背景”*之语,未必全合事实。
因为,不仅是“人物的对话”,即使作者在自己行文的叙述中,也是大量而非“偶尔”用江南(南京)方言的。
当然,被断言生于南京的曹雪芹在书中多用南京语言,这是不足为奇的。可是,这部小说中却还同时存在数量不少的扬州词汇呢!它们不只是“偶尔”用于人物的“对话”中,却是经常地反复地用于诸色人等的对话以及作者行文的叙述之中。如:①这会子----第十六回平儿说“这会子二爷在家”、同回赵嫫嫫说“我这会子跑了来”……,这个道地的扬州词汇圊?书中出现达数十百处。②才刚----书中不少处用“刚才”,但至少有数十处作“才刚”;不止一个人,许多人口中都说“才刚”(戚本作“才刚”处,庚辰本往往作“刚才”。下引加重点的是庚辰本作“刚才”处),如第十六回凤姐问贾琏“才刚老爷叫你作什么”、第三十二回老婆子说“才刚打水的人……”、“王夫人道:才刚我赏了他娘五十两银子”、第四十回刘姥姥忙道“才刚那个嫂子倒了茶来”……。按,才刚,非误书。扬州口语也,刚读如京语之“间”。③吃、喝并用(戚本作“嗑”,实即喝)----书中达数百处。如第四十一回“凤姐(儿)笑道:‘这个杯没有喝一个的理……,必定要挨次吃一遍才使得。’……刘姥姥捧着喝乾(×)。贾母(薛姨妈都)道:‘慢些吃(×),不要呛了。’”又如第六十一回“柳家的打发他女儿喝了一碗(回)汤,吃了半碗粥”。按,京语食流汁物无一而不曰喝。扬州话则是吃、喝并用,如既曰吃茶吃酒,又曰喝茶喝酒。盖扬州话“喝粗吃细”也。上例中“粗、细”是分明的。除了这类经常出现的扬州话以外,书中也还有偶尔出现的道地扬州词汇如“没得”(如第五十七回宝玉对紫鹃谈燕窝:“我正要告诉他,没得说完”。余例见五十五、六十、六十一诸回)之类,这里就不细举了。另外还有诸如“下作”、“挺尸”、“作死的”……之类扬州话中也有的词汇,因苏州话中是更经常应用的,而且书中还用了吴语谐声字,故留待下文再说。
《红楼梦》中用了这么多南京和扬州词汇,可是红学家却有本领断言它是用纯粹北京话写的。你道怪也不怪!然而问题远不止于此,这部小说中还存在着数量颐伙的吴语(苏州)词汇。为了让“纯粹(道地)的北京方言”之说见鬼去吧,不嫌词费,列举部分例子于下:
①惫懒----第三回黛玉心想宝玉“不知是怎生个惫懒人物”。按:嘉庆间独逸居士《笑笑录·惫懒》条:“令,吴人也。操吴语哭诉曰:袁时中真正惫懒!’左右大笑。”----惫,音皮。
②狼----第八回“怎得衔此狼蠢物等语谤余之谈”。按:吴文英《吴下方言考》:“今吴谚谓物大而无处置放者曰狼”。----,读为“刚”之上声。作者在此处用这词,切极妥极!
③物事----第二回雨村“又谢甄家娘子许多物事”、第二十七回“每一颗树每一枝花上都系上了这些物事”。按:物(读如京音之“没”)事,吴语犹“东西”也。
④事体----第五十八回“便报了尤氏产育,将他腾挪出来办理荣宁两府事体”(余例见六十三回并两见于第四回)。按,吴语“事情”之谓。
⑤事务----第五十七回“黛玉不时遣雪雁来探(消息),这边事务尽知”、第七十一回贾政对家中“所有大小事务一概发付于度外”(余例见第四十六回,并两见于五十八回)。按:事务系苏州话对“事情”之另一称法。嘉庆十五年漱芳阁精刊弹词《风筝误·戏婢》中,“(丑白)故歇辰光奔出来啥事务”、“故宗事务说白相个”可参证。
⑥挺尸----第五十一回晴雯说麝月“真是挺死尸”、四十四回贾母贾琏“灌了黄汤,不安份守己的挺尸去”(余例见六十、七十三等回)。按:吴语骂人躺在床上不动曰挺尸。
⑦下作----第三十回王夫人骂金钏“下作小娼妇”、第四十五回李纨说凤姐若生于寒门“还不知怎么下作贫嘴恶舌的”(余例见三十六、六十七等回)。按:下作犹京语之上?流也。苏州常用口语词汇。
⑧人客----第十四回凤姐派二十个人“每日在里头单管人客往来倒茶”、第五十六回甄家女人说甄宝玉“有时见了人客……”。按,武进王古鲁先生注《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十“该应”云:“吴语中有许多语汇,和北方语颠倒的。例如北方语‘热闹’,吴语作‘闹热’之类。”此说殊精到。小说第十六回写贾政生辰就作“闹热非常”(不止一例);此处“人客”正是苏州话中之“客人”。
⑨黄汤----除⑥引外,如七十一回姑子说尤氏“劳乏了几天,黄汤辣水没吃”(余例见六十五、七十九等回)。按:江南多饮黄酒,故将酒叫黄汤。《缀白裘·痴诉》丑扮诸葛谙上场苏白:“骗两个铜钱,买口黄汤呷呷。”可参证。
(10)小菜----第六十二回小燕“走去拿了小菜并碗箸过来”、第五十四回“另设上各种精致小菜”。按,京语小菜是指盛于小碟子中的酱疙瘩之类的咸菜。第五十八回晴雯说“这稀饭咸菜闹到多早晚”的“四样小菜”,是北京“小菜”。但像以上二例明是吴语中的家常便菜。
(11)滚水----第五十二回叙宝玉一时又问晴雯“吃些滚水不吃”、第五十四回小丫头道“巴巴的倒的还是滚水”(本回滚汤滚水计三见)、第六十回“万不得,滚白水也好”(本回凡二见)。像五十二回此句用京语根本没法念,吴语是极顺口的。----吴人把开水叫滚水。
(12)面汤----第七十七回袭人“叫人舀了面汤催宝玉洗脸”。按,若是北京土话,煮面条饺子之汤何能给二爷洗脸?苏州话则把洗脸水叫面汤。
(13)面子----第二十八回凤姐说薛蟠拿珍珠“乳钵合(隔)面子呢”、第七十五回李纨说“他姨娘家送来的好茶面(子)倒是对碗来你喝罢”。按,苏州人把粉状的东西叫“面子”,京语无。此句姨娘系指姨母,亦苏州话。庚辰本“合”作“隔”,不误。吴越间凡以合作名词(如一升一合)或动词用时,音“隔或葛”。明末沈宠绥《度曲须知》中,凡“合”作动词用时均自注音“葛”,可证。
(14)杌子----第三十五回“王夫人方向一张小杌子坐下”、第七十三回“贾珍方在进门杌子上坐了”,例极多。苏人把凳子叫杌子。小杌子京语该说“小板凳儿”或“小马扎儿”。
(15)齐整----第四回门子谈香菱“其模样虽然出脱得齐整”、第三十六回“忽见史湘云穿的齐齐整整来辞说”,例极多。按,京语只说“整齐”;吴语之齐整是漂亮之意。
(16)痴子----第二十八回黛玉心下想道:“人人都笑我有痴病,难道还有一个痴子不成?!”第三十回“里面的早已痴了……外面不觉也看痴了”、第六十九回“小妹笑道:你终久是个痴人”、第七十三回“因此又叫他作痴丫头”,例甚多,不下数十处。此等凡用痴字处,悉苏白,北京人根本听不懂。盖京语应说“疯子”、“傻子”之类。
(17)呆子----第四十七回回目“呆霸王”、第五十七回“晴雯见他呆呆的一头热汗”、同回袭人说宝玉“那个呆子的眼(睛)也直了”、又说“也没见我们这呆子听见(了)风就是雨”,例亦达数十处。按,京人口语无呆字;读书时且呆(dāi)、呆(ài)不分。小说中偶尔也用的吴语“呆子”相当于京语之笨蛋,而呆子则兼天生的傻瓜、笨蛋之意。
(18)闹黄了----第八十回薛蟠“又怕闹黄了宝蟾之事”。按:黄了,吴语,犹京语“漏了馅”之意。若此语用北京旧日土话写,该作“又怕宝蟾之事漏(露)白了”,颜色正好相反。
(19)老货----第八回薛姨妈对李嬷嬷笑道“老货,你只管放心吃你的去”、同回黛玉要宝玉“别理那老货”(余例见十九、五十三等回)。这亦吴语词汇,犹京语之“老劮?伙”、“老东西”。
(20)灌丧----第四十四回尤氏要凤姐“尽力灌丧两锺罢”、凤姐笑道“我昨儿灌丧(了酒)了”。按,丧,戚本六十五回作囔,庚辰本同回作撞,同本七十九回作@⑤、嗓。
都是谐音。《儒林外史》第十一回杨老六“在船上赌输了,又噇了几杯烧酒,噇的烂碎”,亦同,但噇字不见于《词源》等书。据《新华词典》:噇,读为chuáng(与床同音),释为“毫无节制地大吃大喝”,不知何所据而云然?(这正和这部词典据人民文学出版社印本注释,将《红楼梦》中的“夯”读作为“笨”一样,查无实据。)
若明乎丧、@⑤、噇之类全是江南话,则此字应作“舂”,(但不入“东”韵念作chōng;随吴越各地口音不同读为双shuāng或丧sāng之类,不一。)盖吴越乡间多用大小熟米粉或饭放在舂臼中“舂”打磁实,制成如水磨年糕之类的食品。故吴越乡语恒说“舂酒”、“舂食”等等,犹言用杵向臼中舂打得结结实实。这是个很形象的词汇。
这里是为了凑成个“整数”,仅仅只举二十例。其它如十二回之“满口胡说乱话”、六十二回之“乌泥苔滑”、五十七回宝玉道“你又说白话”、第六十等回之“正无头路”……等等京语所无的苏州词汇;京人罕用而在吴人却是口头禅的“(大)毒日头”、“田地(作地步、程度解)”……之类;以及除了在吴中但他处也偶用的“堂客(女人)”、“堂屋”……之类;因昆曲流行而业已为京语所采用的“标致”“先儿”……等原来吴中词汇;还有有关人称的大量吴语词汇,如用得不多的“亲爷”(第四、十二回)、侄男(读如京语之“奶”、见六十回)、亲家娘(第七十一、七十二回)、“大伯子”……等等,以及书中大量出现的姨爷、姨娘(即姨妈)之类,就不再一一列举了。单就上面这篇子简明的账单来看,《红楼梦》中的吴语词汇也够得上是洋洋大观的了。----它们是这么多,而且又用得如此恰到好处。
然而事有未尽于此者。在这部用“纯粹北京方言”写的小说中,竟然还大量地应用苏州话的谐音字。这集中表现在以下六个字上面:
①以“能”字谐音代“宁”字----如庚辰本第五十六回平儿说买办“能可得罪了主子”、同回“姑娘们能可使奶妈们……”、六十八回凤姐说“只能可多给他钱为是”……,例多,不赘。(戚本对这个费解的“能可”似均经人改过,已悉作“宁可”)。按:苏州一带读“宁”为“能”,如把“宁波”说成“能波”。
②以“是”谐音代“自”----第十二回贾瑞“正是(自)胡猜、第六十九回凤姐“外面待尤二姐是(自)不必说得”、第七十回鸳鸯“是(自)那日之后一向未和宝玉说话”、同回“将诗与李纨看了,是(自)不必说称赞不已”。戚本作“是”处庚辰多作“自”;但庚辰亦有同于戚本作“是”者,如第二十四回贾芸在书房中“正是烦闷”,不切,当为“自”之误。例子至少共有一二十处。按京语是zì和自shì很容易区分;但吴侬则是、自不分,均读“史(上声)shǐ”。
上述《风筝误·鸢误》丑白:“今朝勿见是有后日”、《戏婢》花旦白“奴且不要管他,且是转去”,及以同光以来的许多弹词刊本均习惯用“是”代“自”,可参证。
③以“堪”谐音代“看”----甲戌、庚辰第二回“堪堪又是一载光阴”、甲戌第二十五回“堪堪的日落”。按京语:看kàn去声,决不能谐平声堪kān。这也是明显的吴音字,苏沪一带看、堪同音kè。如光绪初木活字本弹词一·一顶巾》卷七“你也不要忙来不要忙,堪好俱凭我主张”;清初《锺馗传》小说第二回“堪堪穷的一发可怜”,均明为“看”之谐音字。然而红学家们却训“堪堪”为“将要”,试问“将要的日落”成何语法耶?
④以“展@⑦” 谐“转”----如首回“转(展)眼乞丐人皆谤”、第十五回“争奈车轻马快,一时转(展)眼无踪”,例尚有。戚本作“转”处庚辰多作“展”;但亦有甲戌、戚本、庚辰三本均同者,如第二十五回“展(庚、甲:@⑦)眼过了一日”。按,北京人决不至读转zhuǎn或zhuàn为展zhǎn;而吴侬口中则展、转不分,近于普通话的周zhōu音。《一顶巾》弹词凡“转”悉作“占”,如卷四“大爷呒得占门墙”、“且说邹虹回占门”;苏白占、展同音,可参证。
⑤以“无”谐“呒”---第3回宝玉“又问黛玉可也有玉无有?……单我有,我说无趣。……(贾母道)因此他只说无有”、第四十五回凤姐道“里头还无吃酒,他小子先醉了”、第七十四回王夫人道“我虽无受过大荣华富贵,比你们是强的”,例达数百处,尤以甲戍本第15回净虚对凤姐说话一段更为明显:“这几天都无工夫,……忙的无个空儿,……就无来请太太的安,……到像府里就连这点子手段也无有的一般”。此等口语中忽夹入“无”字,非常别扭;用苏州音一读,原来是极道地的苏白,盖“呒”之谐音字耳。
⑥芳官外号“耶律雄奴”,被人混叫成“野驴子”,这显然是谐音。京语用于译名的耶yē和野yě决不至混淆,驴lü和奴nú读音根本不同。但苏州话中耶奴、野驴音却相近(略似yě--nū)可以互谐。《风筝误》《一顶巾》等弹词几乎全将“也”作“野”,而吴音作译名用之“耶”和“也”同音,可以参证。
至此,可谓情况大白:原来被断言是用纯粹北京话写的《红楼梦》中,不仅有不少南京话、扬州话,更有这么多吴语词汇和吴语谐声字。即就上举这些最明显的例子来看,它们至少关系到这部小说中的几千句语言!可是红学家们却不管如此大量的明明不是北京话,就去得出了一个和事实不很符合的结论。我以为,学陶渊明之好读书不求甚解固然是高雅的,但是用这种方法来治学,对小说中的吴语不求甚解,一律把它们说成是纯粹的北京方言,却不是科学而是很糟糕的。
至此,有人不免要说:书中用语的复杂问题,脂砚斋在批语中不是三次为之声明过么*? “此书若干人说话语气及动用器物饮食之类,皆东西南北(按:指方言)互相兼用”,则这部用了大量北京话写的小说中夹杂南方话,又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呢?不过,脂斋的连篇声明,其实是丝毫不能说明任何问题的声明。比如说,让贾母说说凤辣子之类,让扬州盐课林老爷的苏州姑娘林黛玉说说“才刚”、“作死的,又扇了我一头灰”(第三十五回)之类,为了开玩笑或拟摹人物的语气声口神情,偶一偶二为之是无足为异的。可书中语言的驳杂情况远非“若干人”“说话语气”和偶尔为之的。为说明实况,仅举对“婶母”的称呼,就足以证明脂斋的声明不过是多余的哓舌罢了。试看以下四例就可知端的:
①第六回“贾蓉笑道:我父亲打发我来求婶子,说上回老舅太太给婶子的那架玻璃炕屏……”。
②第二十四回贾芸向凤姐讨差使时说:“……昨儿晚上还提起婶婶来,说婶婶身子生得单薄”。按,这一段对话据戚本贾芸共喊了十四声婶婶;庚辰原抄同,但十二处涂改为“婶子”,二处未改,另一处为戚所无的“婶婶”,当是戚本漏抄的。
③第六十八回凤姐大闹宁国府时,“贾蓉只跪着磕头,说:婶婶若闹了起来,儊?子也是一死。只求婶婶责罚儿子,……婶子是何等样人……”。按,这一段贾蓉尤氏共喊了十五声“婶婶”,另喊了二声“婶子”。庚辰原钞同戚,后均涂改为“婶子”。
④第十一回秦氏对凤姐说:“婶娘的侄儿虽说年轻,……就是婶娘这样疼我”;又说“婶子,恕我不能跟过去了。闲了的时候还求婶子常过来瞧瞧我”;同回贾珍说“二位婶婶明日还过来@⑧@⑧”。----以上四例几乎全是对凤姐一个人的。可是,a.①④表明同是一对夫妻,贾蓉对凤姐是北京称呼婶子,秦氏则是一般喊法婶娘。b.①④还表明贾蓉用北京叫法为婶子,而他父亲贾珍则用苏州称呼婶婶。c.①②表明同是东府兄弟,贾蓉是北京话婶子,贾芸却是苏州话婶婶。d.①③表明:贾蓉在第六回是北调,第六十八回却用南腔。e.④表明同是这个秦可卿忽而是一般喊法婶娘,忽而又是北京称呼婶子。而他的公公却又用苏州喊法婶婶。f.就②③来看,庚辰本中同是这个贾芸或贾蓉,在同一场合,对凤姐的称呼也是时南时北的。至于书中对姨母或称姨妈或称姨娘之类,这里就毋须多所列举了。同一家子的父子、兄弟、夫妻甚至于同一个人在同一场合对同一个人的称呼,都是南腔北调毫无定准的;可见这部书的用语问题并不像脂砚斋所说的那么单纯,他所举的“姑娘”一词不过是个特殊的例子而已,不足以概括书中语言的全部情况。
在大部分是用北京话写的《红楼梦》中,却时时出现大量的吴语(还有南京和扬州话)词汇和吴语谐声字。可是,为什么连狼@⑧、黄汤、婶婶、闹黄了、说白话……这么些一望可知绝非京语的词汇都会不被人看见呢?“有一些真理对于人心是最贴近、最明显的,人只要一张开自己的眼睛,就可以看到它们。我想下边这个重要的真理就是属于这一类的:就是说天上的星辰,地上的山川景物,宇宙中所含的一切物体,在人心灵以外都无独立的存在;它们的存在就在于其为人心灵所感知、所认识,因此它们如果不真为我所感知,不真存在于我的心中或其它被造精神的心中,则它们便完全不能存在……。”(乔治·贝克莱)*
无视《红楼梦》中这么多的吴语却断言它是用“纯粹的北京方言”写的,这是不是亦属于如果不真为我所感知,则它们便完全不能存在呢?在“大概”地(石头“大概”是雪芹的假托)、想当然地(雪芹自幼回北京并在北京长大,他当然该用北京话写书)“想像”之下,作为曹雪芹“自叙(性)”的这部小说中,竟然会有大量吴语,这岂不等于说鸡蛋中有骨头!(然而这是个经过孵化过的鸡蛋,其中偏偏就有骨头!)因而,这在红学家看来自属理合应毋庸议之事,是他们心中“不存在”的问题。可是,书中数以千计的夹带吴语(以及南京、扬州话)的文句,证明红学家向来所论虚妄。他们的论定不足以成为定论。
在大部分是用北京话写的《红楼梦》中,又用了大量吴语词汇和谐音字(而且用得如此频繁、如此熟练、如此熨贴),这就显得如此地不统一,如此地驳杂,这就不能不引人深思并且要追问一下原因了。
从不仅用吴语词汇而且还老是“是、自”“堪、看”“宁、能”不分地在写小说,不能不认为这位作者该是一位口音顽强难改的吴侬。能相信雪芹是个永远改不了吴侬口音的作家么?----这就是笔者不嫌词费用了这么多篇幅列出证据乞求专家们解答一下的核心问题。
如果说《红楼梦》确是长于北京、死于北京的曹雪芹“一空依傍”独自“创作”的,那么,他开口“能可”“舂黄汤”“是不必说”,闭口“婶婶”“闹黄了”“挺尸”,这怎么解释呢?除非说曹太夫人是个吴侬,故其子亦难改吴侬口音;(可是如果若有史料证明她不是吴侬呢?)但即使能证明此点,以下问题也是很难解释的:第一,红学家公认雪芹回到北京年龄大约不会超过十岁(按甲辰说则不过三四岁);从回京到动手写书其间至少也该隔了十来年(二十岁以上);由写成初稿到甲戍脂斋再阅评定,又该经过至少十年,这时雪芹该是三十岁以上了。如果说初稿是夹用大量吴语吴音写的,后来则逐步改为京语,那就等于说雪芹二十多岁时还是口音难改的吴侬,三十岁后则学会“纯粹的北京话”了。然而这根本违反一个人学方言的规律;二十岁以前,特别是十岁以前改口音学方言是容易的,三十岁左右就越来越困难了。第二,从较早的戚本和最晚的庚辰本校勘中,可以发现雪芹修改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尽量使小说“北京口语化”*。
如果说他在廿几岁写初稿时还是乡音未改,到三十岁左右修改时已经很会说北京土话了,那么,他生前最后的改稿庚辰本中为什么依然是、自不分,剪、铰并用,痴子与傻子混杂,姨妈和姨娘乱喊呢?这类例子不是个别而是大量的。第三,就目前可见的较早版本(如较完整的戚本及甲戍本中的若干回)来看,其中全有京白苏白夹杂的情况。可见小说用语的南腔北调情况是早就如此,并非雪芹晚期修改才造成的。既用吴语吴音又同时用纯粹的北京方言来写书,这对于同一个作家来说是不可能的,也是大可不必这么做的。而且,如是有意识地用京语夹吴语写书,那么雪芹就不必在庚辰本中做语言“北京化”的工作了。
究竟如何解释《红楼梦》中应用南北方言的如此驳杂情况呢?问题似乎不易回答。不过,若要解开这个难解的哑谜也并不难。但这里有一个不可缺少的前题:首先得把石头“大概”是雪芹的“假托”以及小说是用“纯粹的北京方言”写的这类“胡说”扔到东洋大海里去。以常识判断:一个作家,他除非是出于特殊的(如:为使文字生动或有意开玩笑之类等等)原因,那决不可能既用京白又用苏白“双管齐下”来写小说的。《红楼梦》中纯粹京语和道地吴语并存的情况,看来只能是这样理解:它的旧稿原是个难改吴侬口音的人写的(他还能说南京和扬州话);而改(新)稿则是一位精通北京方言的人的作品。后者是在别人旧稿基础上改写的。在改写过程中,由于创作中可以理解的种种原因,故书中语言未能统一,致出现南腔北调的情况。稍稍具有编辑、写作经验的人都会知道:自己修改自己的作品,和在别人原稿基础上进行改写,情况是不一样的。前者可以毫无拘束顾忌地“振笔直书”,后者则往往会产生某种“束手束脚”的情况。另外,或由于修改得兴会淋漓之际,来不及对他人旧稿中一些无关宏旨的字眼作通盘修改予以统一,以致残留“是、自”不分之类;或由于一时想不出更恰当的京语词汇,因而暂时保留他人旧稿中的吴语词汇如狼@⑧、挺尸、黄汤之类;
又或由于改不胜改尚有疏漏,如庚辰本第24回十四处“婶婶”有十二处改为“婶子”,但仍有两处未改;……更由于“书未成”而雪芹先逝,这样,他人旧稿中的许多吴语吴音等等,便自然而然地残留在雪芹的新稿《红楼梦》中了。
把这一点联系脂批明把石头、作者分为二人,并联系棠村旧序和裕瑞等的记载来看,那就不能不认为曹雪芹确是在石兄旧稿基础上重新改写成书的。“方无胎中之儿口有多大怎得衔此狼@⑧蠢物等语谤余之谈”(从戚本),似通非通的文言而又夹杂吴语词汇,这是一语破的,
说明《风月宝鉴》旧稿的作者,原来就是那个自称“不学无文”和“蠢物”的难改吴侬劏?音的石兄;而不是在北京长大会流利北京方言精通《文选》的语言巨匠曹雪芹。
内证之二:雪芹将贾府从南京“搬家”到北京
贾府地点在南京还是在北京?历来就有争论。我无意重新挑起争论。但是为了探讨作者问题,这里还是有必要来考察一下贾府的地址。在研究这个简直使某些人着了迷的问题时,有一点是须先加说明的:小说作者有时确如脂批所云是在“故弄狡狯“玩“烟云@③糊”法,
致使贾府地址有点难以辨识。甲戍本《凡例》就曾经说过:“书中凡写‘长安’,在文人笔墨之间则从古之称;凡愚夫妇、儿女子家常口角则曰‘中京’,是不欲着迹于方向也。盖天子之邦,亦当以‘中’为尊,特避其‘东、南、西、北’四字样也。”今传诸本虽已没有“中京”之类字样,但这条早期的凡例表明,作者确是有意识在避免贾府地址落实的。不过不管是如何避实弄虚,在作者的思想上、观念上,或者说,在他心里贾府究竟位于何处,总是有个“底”的。我们要探讨的就是这个底。
看来,把“底”说成是北京,似乎并无多大问题,例如,从元春封妃归省到老太妃薨殁等等,全表明贾府和皇宫同位于都中----这自然是北京;又如第四十六回平儿说鸳鸯“父母都在南京”、三十三回贾母说“我和你太太立刻回南京去”,这些全是位于北京的贾府中人口吻,……如果要举,证据还有很多。至于书中写到的那些南方风物,那大约是为了“避免北方风物的萧疏”,或者是雪芹写作时所夹带的南方生活的“回忆想像成份”而已。如果你犹不信,那么,书中的鼓楼西大街在北京就实有其街;还不信,那么,小花枝儿巷----贾琏和二姐之家就在距后海不远之处!……
经过半个世纪以上的争论和“调查研究”,贾府之位于北京也已经被红学家论定了。但是,细读小说原文,这恐怕也还不能成为定论。如果说贾府确在北京,那就请“京派”的先生们看一下事实吧:
a、 梦游时宝玉看的册子就叫做“《金陵十二钗》”。宝玉心中还想“常听人说金陵极大,怎么只十二个女子?如今单我们家里上上下下就有几百女孩子呢!”“常听”云云不过是故弄玄虚,只要把宝玉所想的文句联读,立刻可以发现作者心中的贾府地址实在南京。这正可以和十三回“江宁府江宁县监生贾蓉”的履历并看。
b、 第六十九回写凤姐要旺儿务将张华治死,旺儿----
在外躲了几日,回来告诉凤姐,只说张华是〔自〕有了几两银子在身上,逃去第三日,在京口地界,五更天,已被截路的人打闷棍打死了。(据庚辰本,戚本有漏误。)
按:京口乃镇江古名,乾隆时人们仍习惯称镇江为京口。* 如说贾府位于北京,旺儿仅仅在外躲了几日,就回说张华(从北京)逃去的第三天在镇江被人打死,这样扯谎,岂不怕阿凤用马粪堵他的口、用簪子戳穿他的双颊!----很清楚,这并非作书人故弄狡狯的结果,而是他心目中的贾府实位于南京的无意流露。
c、 书中写的不少事物只可能是在南方才有的,仅举一例即明。第六十一回柳家的说:
连前儿三姑娘和宝姑娘偶然商议了,要吃个油盐炒枸杞芽儿来,(现)打发个姐儿拿着五百钱(来)给我。我倒笑起来了,说:“二位姑娘就是大肚子弥勒佛,也吃不了五百钱的。这三二十(个)钱的事,(我)还预备得起。”
北京人如果没学过中医,对枸杞恐将不知所云;学过中医的,恐怕也未必会知道枸杞芽是可以用油盐炒了当菜吃的。这真难怪高鹗要把这样怪菜改为“油盐炒豆芽儿”了。然而,和小说的描写一致:江南清明时节枸杞芽和荠菜、马兰头是同一时令的三种野菜,确是不很值钱的东西。在笔者家乡(浙江旧严州府城)一带就传说:乾隆皇帝是因吃腻了龙肝凤髓,贪吃枸杞芽、荠菜、马兰头才不断南巡的;这在以前的北京是连皇帝也吃不到的东西。如今有了飞机火车,也从未见有运到北京高级菜场出售的枸杞芽。像小说所写,如若是在北京要吃枸杞芽,那不是三二十钱或五百大钱可以置办的。听听柳嫂的话,能说贾府不是位于南京而在北京么?----这是一个从小在北京长大的作家所可能想得出来、写得出来的细节么!
d、 除非仅仅以门前有石头狮子作为唯一标志(而石头狮子守门在全国并非罕见的),否则,在北京是找不出像小说描写那样的贾府院宇结构来的*。
这里只要举出一个具体例子就可说明问题了:穿堂。荣国府中至少有三个穿堂。京式房子会有穿堂么?会有贾瑞上当处那样深大的穿堂么?但是江南房子中却是有穿堂的**。这又是作者心中贾府在南的明证。
这里不妨略谈一下历来有争论的梅、竹,以及不太为人注意的桂花问题。先说梅:根据科学家研究,雪芹时代北京气候较为温暖 ,那时北京确是种有梅花的,洪亮吉、舒铁云……等人的诗集中就颇多北梅吟咏。可是北京当时有梅,丝毫无助于肯定贾府地址在北京。据洪亮吉(1746--1809)诗:他在北京崇效寺“却惊梅杆亦飞仙”,是在“马蹄声冷春三月”之时;舒铁云乾隆五十年(1785)诗,其盆梅也是“今春始花”的。但小说第五回所写梅花盛开、四十九回白雪红梅全是阴历年前的事。和历史上的北梅开花相差了几乎一个季度。可见作书人脑子中的梅是南梅。至于竹,说北京无竹亦属无据。洪亮吉就曾作诗《为法祭酒(式善)题移竹图》,指出“虽然竹性北不宜”,但还是记载了北京种竹的方法。嘉道间钱咏《梅溪丛话》:“嘉庆十九年圆明园新构竹园一所,上夏日纳凉处。”圆明园既可种竹,则大观园若在北京自不妨有竹。但这和北梅一样,丝毫无助于论证贾府地址位于北京。因为除了竹子本身以外,这里还有个笋的问题。五十六回探春就说赖大花园中,“除了他们戴的花儿吃的笋果鱼虾之外,还有人包了去,年终总有二百两银子剩”;“兴利除弊”时众婆子“也有说那一片竹子单交给我,一年工夫,明年又是一片。除了家里吃的笋,一年还可以交些钱粮。”竹子在小说中不只是观赏植物,而且是经济作物,能生产大量竹笋并能迅速繁殖的。如果联系第五十八回清明时节宝玉吃“火腿鲜笋汤”、第七十五回中秋时分贾母吃“鸡髓笋”----春秋鲜笋不断的情况来看,可以断言小说写的竹子是江南景物。再看一下桂:小说中一共在十一处写到了桂花,甚至“长安城中”还有“桂花局”。虽然从前士子每过三年要来北京“蟾宫折桂”,虽然北京人把炒鸡蛋也叫做什么“炒木樨”,以至于北京还有“木樨地”“木樨园”的地名,但这些全和“杨梅竹斜街”一样是有名无实的。北京从前根本没有桂花!如说作者是为了避免北方景物萧疏才写南方植物,可是高鹗把贾政“寻秋赏桂花”改为“赏菊花”(第七十七回)也未见得怎么“萧疏”嘛!也有人认为这些南方景物是雪芹“回忆想像的成份”,可是,像第七十一回鸳鸯解手也要走到“山石后大桂荫下”去,这真是“回忆想像”到匪夷所思的地步去了。把梅、竹、桂以至枸杞芽等等连同京口距贾府只有三天路程来看,能说作者脑海中的贾府是位于北京而不是在南京么!要不是在南京,那么,作者为何要写元春死时“望家乡路远山遥”呀?写成“望家园珠泪双抛”不更贴切、不也很合乎曲律么!----如果贾府真是在北京后海一带的话,隔了一座不高不大的景山,直径距离不过五百米,总不能说是什么“路远山遥”的。
贾府地址在南京,连批书人心中也是清楚的。小说正文开始时写道:
那石上书云:当日地陷东南;这东南一隅有处曰姑苏。
甲戍本末三字旁朱批云:
是金陵。
这是明白不过的,“真事隐”去的非姑苏而是金陵也。
如果要举贾府在南的证据,还有不少。可是笔者不打算使自己成为反“京派”的“宁派”,恕不再列以省篇幅。我相信上列贾府地址在南的证据,将会使得“京派”满头冒汗瞠目结舌的;可是,不仅仅我这个非“宁派”,即使任何顽强的“宁派”对于“京派”的一系列证据也是毫无能力去动摇分毫的。我这样说,自己并不打算做骑墙派或和事佬。我只是说,如果不是站在“京派”或“宁派”一方,而是稍稍尊重一下书中存在的事实,那就不能不认为:《红楼梦》对贾府地址的描写是既南且北,不很统一,有自相矛盾处的,摆在我们面前的事实就是这样;就是这样一个十分矛盾的事实。在这样一个特殊矛盾面前,如果各执一词,认为非矛即盾,非盾即矛,那么,别说再争论五十年,即使争论五千年也得不出结论来的,也仍然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因为事实本身就是公有公理、婆有婆理嘛!如果不跳出“京派”或“宁派”的圈圈,只是片面地、表面地去争论,而不是深入去考察造成贾府地址既南又北的原因,找出造成矛盾的内在联系,则任何争论都将是白费精力而无助于解决问题。
创作本来是一件极为复杂的劳动;特别是像《红楼梦》这样的作品,作者为了故将真事隐去,玩弄烟云@③糊法,有意回避北京之类的字样; 或是为了增加作品的情调色彩,叙写一些南方景物;或是偶不经心,把自己所熟悉的南方风物夹入这部位于北京的贾府描写之中,等等,这全是不足为奇的。可是,他心目中的贾府既位于北京,竟又把当时南北交通要道、以产梭布闻名全国的京口写成距贾府只有三天路程,这就不免是常识性的错误了。他既写“凤姐哭向金陵事更哀”,又写元春死后“望家乡路远山遥”,这就不免是自相矛盾了。这等等是不能用上述理由来解释的。至于写三二十钱可以吃油盐炒枸杞芽儿,这是一个自幼生长在北京的作家所根本“回忆想像”不出来的;即使能想像得出来,他也该估计到北京的读者根本无法懂的。又如第四十九回写宝玉“只拿茶泡了一碗饭……忙忙的咽了”、六十二回又写“宝玉只用茶泡了半碗饭,应景而已”,这岂是在北京长大的曹雪芹所能回忆想像得出来的么!他难道不考虑一下北京读者不懂什么叫做茶泡饭*而竟一再写到它么!
在通常情况下,一位小说作家对于自己一个作品中的故事地点,不管怎样虚虚实实,心中总该是有张蓝图的,而《红楼梦》中的这张蓝图却是自相矛盾的;故其造成矛盾的根源是值得我们探讨的。
倘若不是各执一词从表面上去争论贾府地址在南在北,而是全面地承认事实上明明存在的矛盾,进而去找出造成矛盾的原因,那么,问题答案其实是一清二楚的,它也正和京语、吴语并存于这部小说中的情况如出一辙,也是由于小说旧稿和新稿作者实是两个人所造成的结果。旧稿作者(尽管他玩弄了烟云@③糊法)心目中的贾府原在南京,
因此他毫不在意地写京口距贾府只有三天路程,诸凡梅、竹、桂花、枸杞芽、茶泡饭之类,信手拈来,无往而非南方景物;可是新(改)稿作者(他也在搞烟云@③糊法)对南方生活并不熟悉,
他不能不按北京生活来描写,这样,他在实际上也就把贾府从南京搬到了北京,于是书中不但出现了炕上有纺车(15回)之犱?的北方景物,甚至还信手所之写了小花枝儿巷、鼓楼西大街之类,以至于像第五十七回宝钗问岫烟为什么此时穿夹衣的细节也是按北京气候来写的*。
可是,此项贾府“搬家”工作实在浩大而且复杂,加以雪芹早逝,因而小说中贾府地址出现既南又北的情况,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了。
我们知道:卷前“作者自云”中有“茅椽蓬牖”“瓦灶绳床”之语,这从来被认为是雪芹悼红轩中的生活写照。然而,不妨问一下:位于北京的悼红轩安上了一扇蓬牖,冬天受得了么?北京最穷的人家也断不致到墙上去开个蓬牖的。在江南,穷人家冬天用茅草之类堵窗御寒却是常事。如果说“蓬牖”不过是形容而已,那么,请问:“瓦灶”呢?这不是什么形容词,而是个货真价实的道地江南实物名词。这种别名“缸缸灶”的炊具,是吴越贫民以及职业乞丐、小庙僧道的日用必需品。红陶烧的,极易破碎,在江南价虽不高,但乾隆时从运河运到北京来,就不是一般人家所能购买得起,可以真正用来做饭的简陋炊具了。何况,在北京又到哪去找那么多的硬柴火来烧它啊(黍桔杆之类是不能烧瓦灶的)!何况北京当时已用花盆炉烧煤了**,买个瓦灶做饭岂非多事乎?更何况悼红轩----京式房子中摆上个瓦灶,一日三餐,烟雾腾腾,那是写不成《红楼梦》而只能是去写《封神演义》的了。请坐于窗明几净房子中的红学家考虑一下:蓬牖而兼瓦灶的穷苦生活,可能是位于北京的悼红轩的写照么?可能是自幼回到北京的曹雪芹回忆想像得出来的么?这分明是那个满口难改吴侬口音的石兄之“自云”,和曹雪芹是“一暗暗勿搭介格来!”如果说雪芹在位于北京的悼红轩(当然,这也是一个穷轩)中,根据那个用瓦灶做饭不改吴侬口音的作者旧稿重新改写小说,故书中残存不少贾府在南的痕迹,这样说岂不是合情合理的么!
为什么会产生贾府地址南北之争呢?看来双方意见南辕北辙难以调和。可是即使双方互挥老拳打得头破血流,也并不排斥他们是同一家子人。因为在一个根本性的问题上双方是毫无矛盾的。问题唯何?此即石头“大概”是曹雪芹的“假托”是也。----小说是雪芹一手独自创纂而成的。在这个共同前题之下,根据常识来判断,雪芹写作这部“自叙(性)”的小说时,既把贾府定位于北京,那无论如何总不能说他又把贾府定位于南京的;若说他写的是南京,那就不能说他又写的是北京。非南即北,非北即南,其理昭昭。盖要末是n,要末就是“非n”;既是s,那就不能是“非s”,这非常合乎形式逻辑的最基本公式。如若既是n又是“非n”,那岂不违反起码常识排中律!可是,《红楼梦》的贾府地址却偏偏跟“排中律”在开玩笑:这里既是n又是“非n”,既是s又是“非s”。如果不看到这个复杂的情况,却偏偏抱着恩格斯曾批判过的《圣经·马太福音》教条:“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除此以外,都是鬼话。”(见《马恩选集》第三卷418页及同卷注释77)不去全面正视矛盾的存在,更不去探索其内在联系,
却各执矛盾之一端从事激烈争论,这就难免要“……陷于不可解决的矛盾中”(恩格斯,引同上419页)去了。 只管客观事实的一个方面,却不管客观存在的另一个方面事实,这是不是形而上学在作怪呢?
为什么“宁派”后来不太吃香,有越来越多的红学家深信贾府地址确在北京,并且为了找寻遗址而弄得废寝忘餐呢?那首先是由于红学界越来越深信这部小说是乾隆四、五年间最后破家的曹頫的儿子曹雪芹的“自叙(性)”作品;这样,那就有充分理由在北京到处寻找乾隆初年处于“下降中的上升阶段”的曹家大观园遗址了。以此为出发点,加上鼓楼西大街、小花枝儿巷、以至“北(德胜)门外……”等等,越看越像,越看越以为贾府必在北京城西北一带;事有凑巧,以至于还发现后海边上的恭(端)王府门前的两只大石头狮子竟和宁国府门前惊人相合,恭王府内居然还有“天香庭院”的匾额(可是小说中的天香楼原名西帆楼啊)!红学家们在热心之余,为什么不考虑一下书中的贾府距京口只有三天路程呢?为什么不去想一下北京哪来油盐炒枸杞芽当菜呢?为什么不去思索一下悼红轩中怎么能有瓦灶呢?“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看来,哲学上唯心主义是把认识的某一个特征、方面、部分片面地、夸大地、überschwengliches(狄慈根)发展(膨胀、扩大)为脱离了物质、脱离了自然的、神化了的绝对。”(《列宁选集》第二卷715页)
仅仅只看到小说所写贾府地址的一个“方面”及其“特征”,却不管其余的“方面”和“特征”,这是不是从抓住一个“片面”出发,夸大地发展成为脱离了事实的“神化了的绝对”呢?不顾雪芹把石兄旧稿中的贾府从南京“搬”到北京(且又没有“搬完”),抓住部分事实硬说大观园遗址必在北京某处,这是不是亦属“境由心造”呢?
这里附带说明一下:发表于此的只是由我自行摘录的拙稿;可是这篇摘要已显得如此冗长了,我只得把曹雪芹将石兄旧稿中的贾府西花园“拆迁”改建为荣府“东花园”----大观园的部分连同附图部分略去了。不过可以略为一谈的是:我是从考察小说中所写的贾府院宇方位的矛盾发现这个问题的。小说所写的贾府院宇坐落方位,基本上确如脂批所云是“一丝不乱”的;可是,它也存在颇多破绽,除了人们熟知的汇(会)芳园已并入大观园,而第七十三回贾珍仍在汇芳园丛绿堂赏月;从贾母后院往东过穿堂可通凤姐院,而第三十回却写宝玉“往西走过了穿堂,便是凤姐的院落”等以外,我们还可以问一下:为什么邢夫人会是“北院里大太太”呢(七十五回),她不分明住在荣府东花园附近么?薛家原住荣府东北角的梨香院,因盖大观园“另迁于东北上一所幽静房舍居住”(第十八回),这座房舍又位于贾府“东北”的何处呢?还有第四十八、五十九等回的东西角门,也是一笔糊涂账,弄不清楚的。如果把这些破绽联系甲戍本、戚本第三回写贾赦“院中随处之树木山皆有”的脂批:“为大观园伏脉。试思荣府园今在西,后之大观园偏写在东,何不畏难之若此?!”以及甲戍本第二回雨村说到“就是后花园子里……”时的朱旁批:“‘后’字何不直用‘西’字?----恐先生堕泪,故不敢用‘西’。”我们完全有理由得出结论:石兄旧稿中的贾府花园实为西园,贾赦邢夫人原是住于西园之东的北院里的;贾母的院子则在荣禧堂之东,“往西走过了穿堂”正好是凤姐的院落;薛家一直住在梨香院,没有迁移;弄不清楚的角门等等问题也可以全部弄清楚了。如果把石兄旧稿中的贾府院宇坐落绘成“图甲”,把雪芹新稿的坐落绘成“图乙”,“按图索骥”,小说所写的贾府院宇方位如不属于图甲,则必属于图乙,毫无例外。这是旧稿作者脑海中原有一幅精确的贾府院宇方位图,新稿作者雪芹把“西”花园“拆建”成为“东”面的大观园,又有一幅蓝图,可是“改建工程”尚未全部竣事。上述矛盾就是“改建工程”未竣所遗留的痕迹。从这个问题中不仅可以得出雪芹是在石兄旧稿基础上重新改写成书的又一内证,而且还可以有助人们节省精力,企图再到地球上去找出一座大观园的遗址。雪芹将小说(仅仅是小说!)旧稿中的贾府从南京搬到了北京,又把荣府西园口拆迁改建”为东花园----大观园,而这座迷人的大观园分明是现实生活中所不可能存在的,不过是作家头脑中的“想像”或“幻想”的产物而已!如果愣要到客观现实世界中去找出二百多年前作家头脑中的“想象”(幻想)中的“遗址”,这就颇像迷信老太太天天围着锅台转,企图真能找到灶王爷一般了。纵里寻他千百度,蓦回首----却在煤烟熏黑处!不过,那仍然只是一张由人画出来的破破烂烂的灶王爷画像而已。“京华何处大观园”,不亦类此乎?小说第四十三回写宝玉对茗烟说道(引文据戚本,不校庚辰本):
比如这水仙庵里面供的是洛神,故名水仙庵。殊不知古来无有个洛神,那是曹子建的谎话。谁知这起愚人就塑了像供着……。
“魏武之子孙”曹雪芹也等于是搞了个“谎话”;但他通过宝玉之口所说的这段斥“谎话”之话,倒是值得红学家们“三复”的。
内证之三:时序倒流
你能不能设想: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竟能回忆她十年前曾和人谈过有关自己嫁人的事?一个才十三岁的小男孩竟会对一个廿三岁的老闺女“遐思遥爱之心十分诚敬”?如果说这是笑话,它并不出在《笑林广记》,而是出在被认为是曹雪芹“自叙(性)”的《红楼梦》中。可雪芹却又不是将这些作为笑话来描写的。在叙事性的作品中,即使是拙劣的作者,对于他所要描写的题材或故事,大体上总有个时间概念。可是令人惊讶的是像上面这类时间上错乱的情况,却经常地反覆出现在曹雪芹这部所谓“自叙(性)”的作品中。难道这位伟大作家连时间观念也没有?因此我在这里不能不“寻根究底”了。
这样说,有人必然会暴跳如雷,认为这是对曹雪芹的污蔑。君不见小说自首回至第八十回所叙故事年月、时序推移、人物年龄不是前后衔接,“若合符契”乎!例如,从首回石头入世起至省亲时共十三年,二十五回癞头和尚就说“青@⑨一别@⑦眼已过十三载矣”(庚辰本),这不是可以前后印证覆按的么!有关这方面的问题,建议读者参看《年表》或《纪历》(《纪历》中删去了“宝玉=雪芹”的词句,但其观点、排法及内容与《年表》并无什么不同);因为它确实勾稽出书中岁月迁移前后描写“正合”的情况。遗憾的是小说中却还存在一系列“正不合”的地方,却被周先生无意或有意省略甚至加以曲解掩盖过去了。有关《纪历》《年表》的全部问题,这只有请读者参看拙作《红楼梦中的时序错乱情况》了*。
这里,为探讨作者问题的需要,仅举几个简明的例子。
省亲后贾府“收拾了两三天才完”(第十九回),这该是正月十八日以后了。接着大姐出花“十二日后”才毒尽斑回(第二十一回),无论如何这已是正月底了。可是第二十二回一开头,琏凤夫妇却在(正月底)商量如何给正月廿一日生的宝钗做生日。这岂不是年光倒流么!(除非这是闰正月,可书中并无描写;而且,崇祯庚辰1640年刚刚有过千载难逢的闰正月,雍乾之时怎么又再闰正月呢?)排列《红楼梦》年历达三十年之久的周汝昌先生,为何不一提这个重要事实呀?再看第二十九回写薛蟠做生日是五月初三,第三十一回才写“这日正是端阳佳节”,可是第三十回却忽然插入“伏中阴晴不定”的大段描写。周先生据殿版《三元甲子万年书》得出小说中省亲之年的四月廿六日芒种,即乾隆元年四月小,二十六日庚寅亥初一刻四分芒种(据此而认为小说确系雪芹自己的“实纪”,又由此而对曹家历史作出一连串考证)。可是,连土老农也知道:芒种后是夏至,夏至后第三个“庚”日才入头伏;本年芒种既是四月小廿六日庚寅,则夏至是五月十二日乙已*?入伏是六月初七庚午;而刚入头伏还不能说是“伏中”的。可是小说在端午以前就入伏中了。周先生后来发现了这个矛盾,于《纪历》中对此新加一笔曰:“不必以词害义”。既然这是“义”而已矣,那么,怎么可以把乾隆元年芒种和小说中的芒种混为一谈,就此去“考出”雪芹家无穷无尽的“史话”来呢?----但问题不仅仅在于小说叙写的矛盾,更在于它为什么会出现这类矛盾?答案其实很简单,就第一个问题而论,琏凤之所以会在正月底商量给正月廿一日生的宝钗做寿,细读原文,一句话就可说清楚:大姐出花以及多姑娘一段文字和前后文毫无关连,它是“独立”的,这是从旧稿中他处剪裁、移置于此的。从第十九至二十二回以后,中间若不夹进这“片”文字,则时序不致如此颠倒。
进一步看还可以发现有趣的问题:元宵省亲以后,从第十九至二十二回末仍在连篇累牍写贾府大过新年情景(戚本二十二回末贾母还说“明日还是节下呢”),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这只消细看一下书中那些容易被人忽略的描写就十分清楚了。第二十回宝玉对黛玉说宝钗时道:
他是才来的;岂有个为他疏你的!
排列书中正面所叙故事年月,确如周先生所云,宝钗是在故事第七年入府的,省亲为第十三年。然则省亲后宝玉怎么会说六年前早已入府的宝钗是“才来的”呢?又第二十二回写----
谁想贾母自见宝钗来了,喜他稳重和平,正值他才过第一个生辰……。
原来,这明明是“才来”贾府的宝钗的“第一个生辰”,又正巧是十五岁整,故贾母蠲资为她做生日。这就告诉我们宝钗是十四岁进京,而非如正面所叙是九岁入府的。由此可见宝钗过生日这片文字也是从旧稿他处移置于此的。如果联系黛玉年龄来看,问题就更清楚了。就小说正面所叙,黛玉六岁入府,省亲时为十二岁。但据己卯本、红稿本,黛玉入府时宝玉----
问“妹妹几岁了?”黛玉答“十三岁了”。
王梦阮所见的旧本也是“黛玉入府年只十三余”(《红楼梦索引提要》)。有不只一个版本如此,当非钞胥之误。而这个十三岁入府的林妹妹恰和上述十四岁入府的宝姐姐年龄相当(宝玉和宝钗同年而晚生于宝钗----见后)。执此以观,不但可以解决书中许多矛盾,并可以看出旧稿的部分状况,如:
a、 玉生香回现在第十九回以后,其实这段明写“冬寒十月”(戚作:囗囗囗冷)的情节中,黛玉以“冷香”“暖香”相讥,宝玉问黛玉路上有何景致古迹、扬州故事风俗等等,人物的这种口吻、语气、感情完全是和第八回小恙梨香院一气贯串紧密衔接的。这明明是十三岁的黛玉、十四岁的宝钗相继入府这年冬天的事。----剪裁挪置旧稿的痕迹是很分明的。
b、 宝玉梦游遇“兼(黛玉、宝钗之)美”在旧稿中殆亦同年冬天之事,很可能是接玉生香的。此时宝玉年已十四,梦游、初试在年事上也就比较说得过去了。《年表》将梦游列为宝玉八岁时事,并解释道“盖早熟也”。然而秦氏呢?一个少妇去勾引八岁孩童,岂有此理乎?
c、 梦游以后旧稿原该是接写贾府过年祭宗祠(今本第五十三回)、庆元宵(今本五十四回)的;(问题相当复杂,此处不具论,请参看拙作《时序的错乱》及《石兄旧稿状况的一些探索》。)今本上述第十九回以后贾府继续大过新年的一系列情节,在旧稿中实均为黛、钗相继入府翌年元宵节后事。试看宝玉见茗烟“也干那警幻所训之事”;袭人回家在姐妹们面前的骄矜得意之色(十九回),以及回房后又“娇嗔箴宝玉”起来,无论从作者行文语气或人物情绪以及情节、时间的贯联来审察,都不难判断这些描写原是和梦游、初诊?紧紧相联的。
d、 在旧稿中写完庆元宵后才是接写贾母为“才来的”宝钗做生日。……相应地,淫丧天香楼和随之而来的封妃省亲,在旧稿中应是很晚的事;俞平伯先生尝推测秦可卿之死是《风月宝鉴》的高潮,虽未见列证据,但老红学家熟读原书的这个心得是有道理的,是可以用书中内证来证明的(详拙作《秦可卿之死》)。
从上述情况不难判断新稿确曾把旧稿中的文字成片地加以剪裁,重新组织,另行结构过的。由于“书未成”,致未能天衣无缝。因此,像拦入多姑娘一段而造成非细心看不出的时序上小疵,这就不足为奇了。至于薛蟠生日、端午节等等文字,在旧稿中也非宝玉十三岁之年的事;新稿将它们归并到这里,以致出现四月廿六芒种而端午节前就入伏的小误。
新稿为什么要如此剪裁挪移旧稿?原因甚多,如作者想尽可能地将人物活动都安置到“新盖”的大观园中去,等等。此处我只谈两点:
一是为了集中情节的需要。例如,第五十八回写老太妃死后,贾母等往孝慈县送殡,来往共需“一个月光景”。她们是清明前离家的,中经谷雨立夏,无论如何该在小满前回府了。但据第六十四回,贾母等人是迟到黛玉设祭的七月瓜果之节的翌日才回来哭贾敬的,中经三个月而非一个月光景。
又据芍药花开于四月*,寿怡红时芳官嚷热等等叙写来看,大致可以确定宝玉生日为四月二十日左右。由此而观:
①贾敬是宝玉生日的第二天死的;“贾珍父子星驰而归”,“择于初四日卯时请灵进城”,这只可能是五月初四。
②偷娶是在“初三日”(第六十五回)。据凤姐“亲大爷的孝才五七,侄儿娶亲”(第六十八回)之语,又据上述贾敬死期,这是六月初三(与周先生的“估计”相同)。
③兄弟聚在偷娶后“已是两月光景”,显为八月前事。(贾琏是“出了月”赴平安州的,应是八月;若是九月,则节度使当不致说要他“十月以前”再来一次的。)
把以上日期推定以后,请再看看小说的具体描写:
①聚之夕,“尤二姐只穿着大红小袄”,三姐也是“大红袄子”(第六十五回)。不论贾府在南在北,七月底在房中酒酣耳热如何穿得了袄子?----连系兴儿怕犯夜可知,这该是这年冬天的事。
②贾琏既是八月初赴平安州在路上为湘莲伐的;可是“谁知八月内湘莲方进京来”(第六十六回)。作书人用“谁知”这样的措词,岂不怪哉!----看来贾琏应是在第二年端午节前路遇和薛蟠同行的湘莲为之作伐的(参考第四十八回所叙张德辉预定的归期),故作者才用这种叙述口吻。
③凤姐以“十五日”去姑子庙进香为借口赚二姐入园,这应是九或十月事。她引二姐见贾母时显因贾敬之丧才提出“住一年后再圆房”;贾母也说“一年后始得圆房”。按,敬系琏堂曾祖之孙、堂伯父,丧服小功(五个月);敬殁于四月,今为九或十月,已服除,毋须一年后圆房。若是由于荣宁两府特殊关系,贾琏须加重丧服,那么,到次年九或十月圆房,距敬死期已十七、八个月了。这较斩衰(三年)为少,较齐衰期(一年)、大功(九个月)又多,古来丧礼中从无此服。----看来,二姐被赚入园应在偷娶翌年的七八月间才是,故须一年后始得圆房**。
④从第六十九回看,二姐明明死于省亲翌年年底以前;但第七十二回写贾琏央鸳鸯偷当头,凤姐趁机揩油时说:“后日是尤二姐的周年”。按,这是八月上旬事,怎么会是二姐的周年忌呢?
----看来,二姐入府后大约还生活了一年,才被凤姐迫害致死***(即贾敬死后的第三年);故阿凤在八月上旬才会说后日是二姐的周年。……就上述情况来看,有关二尤的文字在旧稿中首尾至少该延续了三年之久。不管其间是否另有其它穿插,不难看出旧稿情节确是拖沓散漫无稽的。或许是受《水浒》“宋十回”“武十回”的影响吧?新稿分明是意图把旧稿中拖了三年之久的情节,集中到一“片”之中----在贾敬死后的半年时间内来表现。这就显得情节十分紧凑,一气呵成了。虽然新稿尚有不少小疵,甚至第六十七回尚未定稿(我另有专文论此),可读者却被它连成一气的紧凑情节所吸引,沉酣于“大醇”之中,而不遑计较其它了。
第二是为了表达思想内容上的需要。如上所举例子,贾母一行之所以迟至立秋前后才回到家,这明是由于中间插入黛玉设祭一段文字所造成的。就这段文字看,写宝玉回院见晴雯芳官打架、麝月等抓子儿等等,绝非贾府居大丧气氛;黛玉设祭、题《五美吟》亦毫无居丧气氛;从宝玉和黛玉谈扇上写她的《白海棠》诗一事,可以判断这原是初结海棠社不久的情节(黛玉诗作甚多;成天无事忙的玉兄何至于一年之后还记起她的旧作并去写在扇面上?且从海棠诗到《五美吟》都是做诗----情节亦属连贯),被移置到贾母回府之前来的。新稿为什么要如此挪动这一情节呢?这首先得看第四十三、四十四回凤姐生日这片文字。这天,宝玉私自出城祭金钏原是不论地点“拣一块乾净地方”就祭的,跑到水仙庵井台上那只是“偶然”的事;据回目原是“撮土为香”而非掏出荷包中沉素香借炉子焚烧的。这种祭奠方式在当时是十分特殊的。可是在“祭”的问题上,宝玉却有个知音。他祭毕刚回到家看戏时----
林黛玉因看到《男祭》这出(《祭江》这一出)上,便和薛宝钗说道:“这王十朋也不通的很!
不管在那里祭一祭罢了,必定跪(跑)到江边子上去(来)作什么!俗语说:睹物思人。
天下(的)水总归一源,不拘那里的水舀一碗,看着哭,也就尽情了。”----宝钗不答。作者于此处写黛玉嘲王十朋之“不通”,正是为了反衬刚才随便拣个地方撮土为香祭金钏的宝玉之“通”。宝钗之不答正表现了她和二玉在“祭”这件事上彼此观点迳庭。到了第五十八回,作者通过宝玉和芳官的谈话把对“祭”的意见和盘说出来了:
……以后断不可烧纸钱;这纸钱原是后人异端,不是孔子的遗训。以后逢时按节,只备一个炉,到日便焚香,一心虔诚,便可感格了。(中略)随便有新茶,便供一锺茶;有新水便供一盏水,或有鲜花,或有鲜果,甚至荤羹腥菜,只要心诚意结,便是佛也可以来享。所以说只在敬不在虚名……。
这明是黛玉看《男祭》议论的进一步发挥,还对祭仪作出具体设想。(这和《儒林外史》所写当时文士们祭泰伯的隆重场面对照来看,是非常有趣的。)而第六十四回黛玉设祭不过是用了些瓜果和一香,恰好就是宝玉这番议论的实践。宝玉祭金钏而黛玉嘲王十朋祭江;宝玉发“一心虔诚就可感格”之论于先,而黛玉则按论行之于后。可见二玉对“祭”也是同心的。不难设想:如果(按旧稿)将黛玉设祭紧接初结海棠社之后,再写祭金钏、嘲王十朋、宝玉对芳官发议论,那是收不到今本(新稿)这样鲜明效果的。因为,如写结社后就接写黛玉设祭,那么第五十八回宝玉的这大篇议论便成为无人践行的空论了。如今第五十八回有个痴子议论之,第六十四回又有个痴子笃行之,“议论”就有人来“落实”了。(新稿作者对人物关系的处理是何等精巧啊!)更何况黛玉的简陋设祭,偏偏是在爱排场热闹的珍大爷因父丧而闹得翻天覆地的时候。只要看一看贾敬灵柩进城的煊赫场面,再看看黛玉仅以炉香瓜果设祭,就不难发现这是个何等强烈的鲜明的对照。夫“戎”与“祭”者,封建社会国家之两大事也。新稿之所以剪裁挪移旧稿情节,分明是这位精明的艺术巨匠借此对“祭”在发言,在批判当时的祭礼。大手笔从大处落墨,在剪裁移置旧稿情节之际,他一时顾不上写黛玉究竟是在祭谁,更顾不上由此而造成的一个小小漏洞:贾母一行迟了三个月才回家。
至此,可以言归正传,来探讨旧稿与新稿作者是否一人的问题了。第一,就成“片”剪裁挪移旧稿的情况层见叠出一点来看,从某种意义上说,这部旧稿某些部分的基础确是相当不错的。又从它自石头入世写起,即使故事情节只止于尤二姐死后翌年,可以推算其间至少经历了二十年以上的时间,而其中又有许多细腻描写的章节,则旧稿《风月宝鉴》决非胡适所猜的只是一部短篇;它绝不会是康乾时代风行的那种“四本头”小部小说,而是一部长篇巨制。象这样具有细致描写的“鸿文”,非三年五载的时间是不可能写得出来的。若谓旧稿实系雪芹自作,则以下问题殊难解释:雪芹对旧稿“披阅十载”之语,已见于脂斋甲戌(1754)再评本;故雪芹至迟应在1744年已经开始修改旧稿了。那么,这部篇幅很大的旧稿之开始写作,无论如何应是1740年左右甚至是更前的事。从1740--1754其间计十五年(甚或更多)时间,这一来,“披阅十载”、“十年辛苦不寻常”之语就不对头,这等于是抹去了雪芹创纂旧稿时所付出的三五年以上的“辛苦”劳动了。无论从时间上来计算,或从语气上来推敲,“披阅十载”、“十年辛苦”之语,释之为雪芹在他人旧稿基础上重新改作,这才是贴切的。第二,愚以为雪芹非曹颙子,亦非曹頫子。但即使根据目前通行的说法,谓雪芹是生于甲辰(1724)的曹颙之子,那么,就请红学家们去排列一下创作年表吧:这等于说雪芹在他十六岁左右(1740)就已经开始写作这部自悔其“半生潦倒”之罪的长篇小说了。----说得过去么?何况“披阅十载”之语并不排斥在脂斋初评本中就早已出现的可能性;若然,则雪芹大约在十四岁以前就开始写这部大文了。这是不是亦属“盖早熟也”呢?即使是早熟,那又如何解释被认为是雪芹“自叙”的作品中的宝玉年龄呢?----第六十五回贾琏和二姐谈三姐许配给宝玉就不存在年龄悬殊不能匹配的问题,可见此时之宝玉至少也该是十八九岁以上了。难道雪芹在他十四或十六岁左右就开始写作“自叙”其十八九岁时“经历”的小说?据红学家考证,雪芹居然会说洋话!那他自然是懂得future
perfect tense的了。可自叙以往经历的作品怎么用将来完成时来写作呀?小说中不排斥“幻想将来”一体,可《红楼梦》不又是被认为乃雪芹自叙么?自叙过去半生经历又用“将来完成时”,这倒是可以新编一部《中外今古奇闻》的。因此,在我这个红学外行看来,即使假定雪芹生于甲辰,恐怕也只能认为是改写他人旧稿成书才是于情于理可通的。第三,就创作情况看,说新旧两稿同出于一人之手,也有说不过去的地方。自己改作自己的旧稿,在小问题上偶有疏忽(如四月廿六芒种而端午前入伏),或在集中情节时遇到困难(如对二尤的描写),或因顾“大节”而忘细节(如拦入黛玉设祭,致使贾母迟了三个月回家),因而造成时序上的错乱,这是不足为奇的。问题是在于:雪芹若是自己“增删”修改、挪置自己的旧稿,那他必是出于一种有意识的原因,是会有整个构思和设计的;何况其间至少经历了十年漫长时间的惨淡经营。这样,如果他仍在一些非常明显而又重要的问题上出现时序的错乱,就成为不可解的了。例如,新稿明是有意识将省亲时的宝玉写为十上?岁的;可第四十五回仍保留黛玉于省亲之年自称“我长了今年十五岁”之语**,这就未免奇怪!同样地,如果雪芹确是自己改写自己的旧作,他在统一构思下,也不能不考虑书中另一重要人物----曾被周汝昌先生断为雪芹续弦夫人史湘云的年令。第三十二回袭人对湘云说“你大喜了”时言道:
你还记得十年前咱们在西暖阁住着,晚上你同我说过的话儿?那会子不害臊,这会子怎么又害臊了?***
此时宝玉既不过十三岁,则“十年前”的史湘云不过两三岁而已,她怎么会和袭人谈什么有关嫁人的事呢!这类过露痕迹的矛盾,正和前举“婶婶”之类的词汇未及统一的情况类似,是剪裁、利用他人旧稿所残留的痕迹,而不太可能是自己从头改写自己旧作所可能发生的问题。成片剪裁利用他人旧稿来完成自己的新的构思,较之自己剪裁、利用自己的旧稿,是更容易造成这类疏失处的。总之,把小说中“时序倒流”的情况,联系上述内证、外证、旁证来看,可以进一步证明雪芹确是在石兄旧稿基础上重新创造成书的。
在这里,笔者得向周汝昌先生请教一下:从大作《年表》到《纪历》,中间经过近三十年时间,为什么竟把大姐十二日毒尽斑回、湘云十年前谈婚姻之类的彰明较著处不予列入呢?若说是疏忽,这也未免疏忽过甚了吧?为什么把小说时序上层涌叠出的时序矛盾,尽说成这里“正合”、那里“正合”,合得“若合符契”呢?愚见以为,力斥胡适为“妄人”的周先生,在《年表》中原来就是以“贾宝玉=曹雪芹”这个公式在进行钩稽考证工作的;换句话说,在小说乃雪芹“自然主义的自叙”这一点上,批判胡适的周先生恰恰就是以“胡(适)说”作为基本出发点的。在石头“大概”是雪芹的“假托”的大胆假设前题之下,经过了十分细致繁复和辛勤的小心求证,如认为雪芹是生于雍正二年(1724)的曹頫之子,那么,这和他卒于乾隆廿八年(1763)四十年华“正合”;故乾隆元年(1736)雪芹应为十三岁,这和省亲之年的宝玉为十三岁正合;而本年四月二十六日芒种,小说和老皇历的记载又正合……,这一来,于是乎乾隆元年雪芹家还有个“下降中的上升阶段”以至于乾隆四五年才最后破家的无穷无尽的考证就随之而“考证”出来了。无奈细读一下小说,省亲之年宝玉部分行事以及联系黛玉、湘云的年龄来看)并非十三岁乎!奈乾隆元年和小说省亲之年的“四月廿六日芒种”非一码子事乎!奈曹頫系雪芹之父是拿不出半丝根据的空空道人式的放谈何!周先生正确地考证出了雪芹非曹之子系属“胡说”,可不时要斥胡适为“妄人”的他并没有从根本上离开小说系雪芹自叙的“胡(适)说”,因此在其新作《纪历》中纵然删去了“雪芹=宝玉”的那些明显词句,但实际上却依然和旧作《年表》一样,只去小说中钩辑叙写“正合”处,却不管那么多的“不正合处”。这种“我取我需”的治学方式是有识者所不取的。“学者不当以人蔽己,不以己自蔽。”(戴东原)以人蔽己而又以己自蔽,其结果必然流于以己蔽人,(以至于引导人们浪费精力去查考乾隆皇帝是否纳过一个什么曹佳氏为妃之类。)质之周先生以为然否?
内证之四:“大宝玉”和“小宝玉”
《红楼梦》中不少人物的“家门”不很统一;这里集中谈一下宝玉的年龄问题。----然而在这篇已够冗长的“摘要”中,笔者也只打算很简单地涉及一下这个问题了----小说对宝玉年事描写前后矛盾处很多。大致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书中正面写到(可以排列出来)的宝玉幼小年龄,与其“大人”般的言行不一致。这里且不谈八岁的宝玉怎么可能会和十八九岁的秦氏去梦游*之类,只需一看第十三回秦氏死后贾珍正忧无人主内时宝玉的言行就可知端的:
“事事都算妥贴了,大哥还愁什么?”贾珍见问,便将里面无人的话说了出来。宝玉听说,笑道:“这有何难!我荐一个人与你,权理这一个月的事,管必妥当。”贾珍忙问“是谁?”宝玉见座间还有许多亲友,不便明言,走至贾珍耳边说了两句。贾珍听了,喜不自禁。连忙起身笑道:“果然妥贴,如今就去。”
口气如此老练、考虑如此周到,行动如此老成,竟比四十上下的族长哥哥贾珍更老谋深算。但是从书中正面所叙人物年龄一算,原来这时的贾宝玉仅仅只是个十一岁的小孩子!(从第二回写黛玉方五岁时起逐回排列----可参看《纪历》。)第二,就前后文来对照,宝玉年龄也是时大时小的。以省亲之年宝玉十三岁来说:
①他三四月间从王子腾家喝寿酒回来“便一头滚在王夫人怀里。王夫人便用手满身满脸去摩娑抚弄他。”(第二十五回。甲、戚、庚三本对此均有批云:“普天下幼年丧母者齐来一哭!”)他的确还是幼年。
②到了四月底却在冯家席上挟妓玩优,并主持起酒令来,“小宝玉”忽变成“大宝玉”了。
③刚刚在冯家席上说什么“女儿悲,青春已大守空闺”、唱什么“滴不尽相思泪抛红豆”,过不了三五天,却又变成从来“未听见过‘不是冤家不聚头’的这句俗话”(第二十九回)的无邪孩子了。
④又过不了几天,这稚气的孩子因勾引忠顺王府宠优而挨打,他又变大了。
⑤半年多以后,他又忽然成为“人小魂不全,镜子照多了,睡觉惊恐作胡梦”的小孩了(第五十六回)。
⑥再过半年,这个魂不全的小人竟在东府和年在二十上下的二尤姐妹自称“混了两个月”(第六十六回对湘莲语),又一次变大了。第三,宝玉的年龄和他大批亲友有矛盾。按,定省亲时宝玉为十三岁,从书中一部分描述来看是无可非议的。但从另外不少具体描写中透露,这年龄和一批亲友对不上茬。如:
①第七回初会秦锺两处写到秦是“小后生家”;四年后省亲,则秦锺以及和他同年的宝玉都该是十八九岁以上了。
②薛蟠:凤姐(谈珍珠时)口中称蟠为“大哥”、蟠称她为“妹妹”(第二十八回);薛蟠在贾琏面前亦称凤姐为“舍表妹”(第六十六回)。可见阿呆实长于阿凤。据刘姥姥一进荣国府时凤姐“大不过二十岁罢了”计算,则省亲之年薛蟠应在廿四五岁以上。(这么个大人竟去请十三岁的宝玉来过生日,岂不过呆过呆!)
③柳湘莲:三姐是在省亲翌年说五年前在堂会上相中了这个“无所不为”的世家子弟的。能出入堂会票戏而为台下姑娘所相中,则当时不会小于十八岁;则省亲之年至少应为廿二岁。那他怎么会和本年仅十三岁的宝玉、秦锺于两年前在一起鬼混过呢(据第四十七回谈修坟事计算)。
④三姐:她既是“五年前”就相中湘莲而始终不能忘情,则省亲之年亦该在二十左右。
⑤妙玉:据第十八回正面叙写看,省亲这一年她是十九岁,十三岁的宝玉和她的往还已觉年龄悬殊;若据第六十三回岫烟口中之言,妙玉恐怕已经二十五岁以上了吧*,宝玉和她的年龄更不相称了。
此外,象在省亲之年和宝玉有交游的蒋玉菡、冯紫英等人,就其言行来看,也该全是二十来岁的人。从小说字里行间(人物的语气、行为等等)所透露的,和宝玉有交游的一大批亲友,省亲这年几乎无不在十八九岁以上甚至更大;一个十三岁的小男孩尽和这批男男女女的“大人”们往来甚至鬼混在一起,说得过去么?如若以省亲前六年和宝玉同年的秦锺已是“小后生”,以及根据已卯等版本说黛玉入劺?时年十三岁(则宝玉为十四岁),则省亲时宝玉年近弱冠,那么,他和这批男女亲友的往还是说得过去的。无奈这是一付拼凑不好的七巧板,如说省亲时宝玉约二十岁,一无法排列黛玉六岁入府后的年历,二无法解释癞头和尚青@⑨峰别来“一十三(或五)载”之语,
三更无法解释书中从元春归省后对宝玉一系列稚气的描写。《红楼梦》中主要人物贾宝玉(还有与之相关的林、薛、史等等)省亲之年究竟几岁,我看是难以严格确定的。这里撇开第四十五回黛玉自称十五岁一点不谈,把宝玉以及和他有关人物的年龄错乱情况加以分析归纳,可以得出两类不同的状况:
(a) 根据黛玉六岁入府(宝玉七岁),按书中故事情节发展来逐回排列(如《纪历》那样),至省亲时宝玉确应为十三岁;而这是和书中一系列有关宝玉的稚气描写相称的。
(b) 按初会秦锺已是小后生、黛玉十三岁入府以及小说字里行间所透露的其他人物的年事来推算,则省亲之年宝玉应为二十岁(或不到一点);而这是和书中不少具体描写也是相当的。为清眉目,将两类情况列表于下:
省亲之年 贾 林 薛 史 秦 薛 柳 尤 妙 傅诸人年龄
宝 黛 宝 湘 湘 三 秋推算约数 玉 玉 钗 云 锺 蟠 莲 姐 玉 芳
按 a 计 13 12 13 12 13 21 ? ? 19 23
按 b 计 20 20 20 19 20 25 20+ 20+ 25 同
这张表不可能完全、绝对正确,它只能显示一个大致情况。但上表无论如何可以向读者表明小说中的一个铁真事实:它分明存在一个“大宝玉”,一个“小宝玉”,只要粗略留意一下原文,这是不难得出的结论。
小说为什连贾宝玉的年龄也不统一呢?这得从“头”说起:原来小说开头处宝玉的“前身”就有两个。据卷前《楔子》,宝玉的前身是那块无材补天的顽石,是被一僧一道携入红尘的;可是正文第一回中甄士隐在梦中所听到的,宝玉的前身却是那个日以甘露灌溉绛珠仙草的神瑛使(侍)者,是因凡心偶炽自己下凡的。一个被携,一个自动下凡;下凡的原因也不一样。顽石和神瑛不是一码子事。(在程本中才把顽石神瑛合二为一,但改得相当勉强,经不起仔细推敲。)小说中若隐若现的那个“大宝玉”,情操不是那么高尚、性格相当顽劣,它显然是和青@⑨峰下“日夜悲啼惭愧”的“顽石”相联系;
而那个天真无邪和黛玉有纯洁感情的“小宝玉”(它在小说描写中无疑占主导地位)则是和神瑛相联系的。
小说中出现大、小两个宝玉,明显是由于新稿剪裁利用旧稿未及全部统一的结果。探讨新旧两稿关系无非有三种可能:第一,旧稿原有两部,一部写顽石被携入世的大宝玉,一部写神瑛自动下凡的小宝玉;新稿将两部旧稿捏合在一起,未能完全统一。但这样就有一系列问题不好解释,如:这两个宝玉竟同受祖母溺爱、同样怕他老子、同样有林、薛、史等表姐妹……这不太可能吧?何况,小说在写这两个宝玉时,同样运用吴语词汇和吴语谐声字,天下事殆不至如此巧合的。第二,旧稿原只一部,其中描写了大、小两个宝玉,新稿将两个宝玉合为一个。这解释比上述说法合理,可仍有碍难解释之处:既然是两个不同的“前身”都投胎于贾府,何以书中绝无痕迹可寻?“小宝玉”(如初见黛玉时描写的)是衔玉而生,难道“大宝玉”(如初试后袭人回家让姐妹见识的描写)也是衔玉而生的不成?如果旧稿只是写了大小两个“宝玉”,那么,其宝姐姐与林妹妹也该分别各有两个了。而这是小说中根本连蛛丝马迹都无有的。第三,旧稿原只一部,它原是写顽石芢?携入世的,新稿改作时将它“脱胎换骨”改为神瑛自己下凡,将旧稿中的“大宝玉”改写成为“小宝玉”;也就是说,旧稿中的人物年令本来是按照上表b写的,新稿则是按a写的。由于利用旧稿情节的改写工作未能全部完成,于是出现了以宝玉为中心的一批人物年事未尽统一的现象。看来,这是较为合理的解释。它不存在前两种估计所存在的问题。同时,从薛、林、史诸人以及宝玉年令明显被缩小,从傅秋芳一事有头无尾,从柳湘莲、秦锺关系(见第四十七回)有尾无头……等等,可见新稿是力图删削旧稿中宝玉成年以后那些乌七八糟生活的描写,尽可能地把宝玉(至少在前八十回)的年令卡在十六岁以内,尤其着重写他十三四岁的一段。可是,新稿对旧稿中那些写宝玉十六岁以后生活的片断,出于种种原因未能割爱,在挪移利用之际又未及全部修改竣工,这就难免造成“大宝玉”和“小宝玉”以及其他人物年令上的矛盾了。
新旧两稿是否同出于一人之笔呢?如若两稿同出于雪芹一手,那么以下问题就值得考虑了。
第一,红学家不是煞费苦心在求证《红楼梦》是雪芹的“自叙”么?雪芹在改写其旧稿时压缩了宝玉以及其他人物的年令,试问这有助于他的“自叙”乎?他自己难道越活越小了?这里特别相应恭请主张雪芹生于甲辰(1724)的“自叙(性)”派注意:旧稿明明是写到宝玉二十一、二岁以后了(无论从初会秦锺时已是“小后生”计算,或从他和三姐匹配并不存在年令悬殊等等来计算);而你们那位“等于”贾宝玉的曹雪芹二十一、二岁时,应当是乾隆十年乙丑(1745)以后了。你们不是说曹雪芹家的最后破败是在乾隆四五年间么?可是被你们说成是“盖皆实纪”的曹雪芹之“自叙(性)”小说中,直叙到他廿一、二岁亦即乾隆十年以后还没有破败呢!而且,这又如何排列雪芹的创作年表呀?----雪芹至迟在乾隆九年甲子(1744)已经开始其“披阅增删”旧稿的工作了。可是这部“自叙”的旧稿却早已“实纪”到乾隆十年以后去了。这就不是什么自然主义的自叙,而是“浪漫主义”的神话了。我看,还是回到现实主义的道路上来比较合乎情理。质之高明,以为然否?
第二,若谓新旧两稿同出于雪芹,则他既已改顽石为神瑛,将人物年令改小了,那就毋须仍在《楔子》中还保留顽石被携下凡的大段情节了,更不必在书中还说什么“按那石上书云”(首回)、护官符“石头亦曾抄写了一张,今据石上所抄云”(第四回),以及“此时自己回想在大荒中青@⑨峰下那等凄凉寂寞,若不亏癞僧跛道二人携来到此,又安能见得这般世面”
(第十八回,从庚辰本)。新稿中的此等语气,这只有雪芹在尊重他人旧稿的情况下才讲得过去。他自己改自己的旧稿,要留下这类废话干么?
第三,若是雪芹自己改自己的旧稿,那么他对人物的年令,特别是一些主要人物的年令不能不作些个通盘考虑,他不仅仅应当考虑把宝玉年事缩小时,薛、林、史的年令也得相应缩小,对其它人物也应考虑一下嘛。例如,删去初会秦锺时的两处“小后生家”,并无损于文义;把阿呆阿凤的兄妹称呼倒置为姐弟,将傅秋芳改为十三岁……这都是轻而易举的事。
参考文献:
* 详拙作《脂批考》。在这篇文章中,我从署名畸笏和脂砚的批语中,归纳分析出两人批语一系列绝不相同的特征,从这些特征可以判断出二人所未署名的许多批语。这条批语:①阅书中细节而感慨伤怀、痛哭流涕;②是亲历其事的过来人身份口吻;③屈指计年(且以三十为单位);④用反问式感叹句(?!);⑤据靖本,畸笏于“壬午季春”曾批阅过第十三回;故可断此批出于壬午畸笏笔。下文凡引用原未署名而由我断为畸笏或脂砚的批语,理由均详《脂批考》。
* 为便于区分和称谓,本文凡提《风月宝鉴》均指他人原来的旧稿;同时根据《楔子》,我把旧稿作者称为“石兄”。
** 按:甲戌本第一回第8页正面第8---11行上朱眉批云:“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乃因之。”查甲戌本是个一再传钞的杂凑本,伪误不少,并有“批不对文”情况。此批一不抄在《楔子》开端或结尾处(即8页反面天头上),二又不抄在8页正面靠近这半页结束处的眉端;它从正文第8行眉端抄起,而这一行正文却是从“自色悟空”句开始。批语总是针对正文而发;此行正文不能自成段落,故亦属“批不对文”。查本页第7行“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句后,是自成段落的;
上引朱眉显然针对这段文字而发,它的地位错后了一行。
复查“故仍因之”一语,十分别扭。 按甲戌本第二回12页反面第2行“选入宫中作女史去了”句旁朱批:“因汉以前例,妙!”又第四回8页正面第2行“欲多得烧埋之费”句旁朱批“因此三四语收住,极妙!”此等处之“因”字明为“用”字之误书;又甲戍本十五回第十页反面小双朱批:“故特用此二三隐事”一条,庚辰本误“用”为“因”。庚本常将“因”钞作“”,胭脂“钞成“脂”,可见“因、用”二字常互误的缘故。由此可断甲戌本的“故仍因之”,显系“故仍用之”之误钞。这样,这条批语的意思就十分清楚了:这是“至甲戌抄阅再评”的脂砚斋,“睹新(稿)怀旧(稿)”,故把已故的棠溪为旧稿《风月宝鉴》写的序中这段文字“用”在这里。
吴世昌先生在《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七十八回本)的构成、年代和评语》(《中华文史论丛》第六辑)中,一不考虑批语和正文的关系;二不察“因”乃“用”之误;将“因之”释为“因袭”,由此遂认为《风月宝鉴》旧稿每回都有一篇棠村《小序》;又据目前残存之所谓棠村《小序》去论证雪芹《风月宝鉴》旧稿,还到国外撰文去和一位不太熟悉中国历史和生活的日本汉学家大事争论,这在研究方法上未免有失。
* 引自吴世昌《红楼梦百二十回本中的问题》第九节;见南京师范学院中文系编《红楼梦版本论丛》62页。
* 三次批语分见庚辰本894页、1224页、1240页小双批。
*《人类知识原理》22页,1973年6月商务版,重点原有。 *详拙作《戚本出于脂斋三评本说----庚、戚两本校记》。庚辰本较戚本更北京口语化之例达数百条。如:①第六回刘姥姥说“原是特来看看你(瞧瞧嫂子你)”。②第八回黛玉道“只当我素日是这等轻狂(狂惯了呢)!”③第十八回黛玉“拿起荷包来又剪(铰)。”④第二十回宝月对麝月说“早上你说头痒(头上痒痒)。”⑤第二十一回袭人道“从今后我也只当哑子(妆哑吧)。”
* 乾隆二十四年徐杨绘写苏州城市繁华的《盛世滋生图》中,阊门外就有“京口梭布”的商店牌号,可证。参见1960年《文物》第一期李华文。
* 由于这里发表的只是这篇拙作的摘要,内证第三部分所附的两张贾府院宇坐落图连同正文一起略去。我曾将雪芹新稿坐落图和石兄旧稿的坐落图,请教过许多北京土著(包括在旗王公后人),他们全说在北京没见过这样结构的院子的。
**《缀白裘十集·教歌》:“(丑白)嗯倒说那哼穿堂里阿是个养猪个吓?”可参证。
***见竺可桢《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的变迁》,载《地理知识杂志》1973年第4期。
* 茶泡饭是江南人的习惯,一种随意主食。或用冷茶冲入热大米饭;或用热茶冲入冷大米饭。北京人除大米饭以外,举凡吃馒头、包子、饺子、馅饼、面条、窝头等一律曰“吃饭”,而这类“饭”是不会用茶泡了吃的;北京人亦无用茶冲大米饭的饮食习惯。
* 就小说叙写时间来看,这是阴历二三月时。在北京还很冷,在江南,则是理所当然脱棉穿夹的时候了。
**见序于乾隆乙卯(1795)的净香主人《都门竹枝词》。
* 由于笔者读书不多和手头资料有限,直到在写这篇“摘要”时,才看到人民文学出版社编印的《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三辑(1976年6月出版)和第四辑(1978年4月出版),其中分别收有胡钦甫《红楼梦摘疑》(1929年作)何心《红楼梦抉误》(1952年作),两文对书中时间和人物年龄都提出了不少问题。我的看法有的和两文相同,有的不同,有的则是两文未指出的。本文和他们提出相同之疑问,不再注明,请读者参看两文。
* 据康熙戊辰(廿七年)杭州初刊本《花镜》及乾隆廿三年戊寅自序的潘荣陛《帝京岁时纪胜》。
**由于贾敬也算是贾琏的“亲大爷”,两府关系特殊亲密,故贾琏也服新衰(三年)。但旧日“三年之丧”习惯上不是整整三年,而只是廿七个月。只有这样解释始能推算一年后圆房之语。
*** 戚本第六十九回总评有“写下人感戴二姐,正写下人不感戴凤姐”之语,可见在旧稿中写二姐入府后还曾对下人施恩,非不久即自尽的。 *曹頫基本上可以确定他实即畸笏。评拙作《脂批考》。
**此语据周汝昌先生云:所叙不合,“疑字有讹误,或后人嫌小,妄改‘二’为‘五’。”按:周先生解放前就见到庚辰本了;此本此句下有小双批云:“黛玉才十五岁,记清!”足证今传诸本原文悉同的此句非“后人妄改”。
***《年表》《纪历》逢年月日必录,又不录此,何耶?!
* 按第二回叙贾蓉十六岁计算;秦氏年龄殆必相当。 *岫烟说她家曾租妙玉庙里的房子“住了十年”(这就和第十八回妙玉的来历、身份不同),“做过十年的邻居”,“我所认的字都是承他所授,我和他又是贫贱之交,又有半师之分”。别后岫烟“投亲去了”;妙玉则是省亲前二年上京、前一年入园的。据此等等推算,说妙玉此时廿五岁是最保守的估计。
* ***引自李希凡、兰翎《红楼梦评论集》57年版169及171页。
**李希凡《曹雪芹和他的红楼梦》,1973年4月北京人民出版社版。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③原字左米右莫
@④原字左月右用
@⑤原字左口右床
@⑦原字左目右展
@⑧原字左亻右狂
@⑨原字左山右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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